二稅的意思、二稅的詳細解釋
二稅的解釋
夏秋兩季完納的賦稅。征二稅始于 唐 ,後世因之。《宋史·食貨志上二》:“二稅須於三限前畢輸……造夏稅籍以正月一日,秋稅籍以四月一日,并限四十五日畢。”《明史·食貨志二》:“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萬石,今少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餘萬,今少二百五十餘萬。”參見“ 兩稅法 ”。
詞語分解
- 二的解釋 二 è 數名:一加一(在鈔票和單據上常用大寫“貳”代)。 雙,比:獨一無二。 兩樣,别的:二話。不二價。 兩 筆畫數:; 部首:二; 筆順編號:
- 稅的解釋 稅 ì 國家向企業或集體、個人征收的貨币或實物:稅收。稅額。稅款。稅率。稅法。稅制。稅務。 姓。 筆畫數:; 部首:禾;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二稅”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的一個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1.基本定義
二稅指夏秋兩季繳納的賦稅,分别稱為夏稅和秋稅。這一制度始于唐代推行的“兩稅法”,後世如宋、明等朝代沿用。
2.曆史起源
- 唐代:由宰相楊炎于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推行“兩稅法”,合并了原有的租庸調制,按土地和財産分夏、秋兩季征稅,并以貨币為主要形式繳納。
- 宋代:繼承唐代制度,明确二稅征收時間(夏稅限六月底,秋稅限十一月底)和稅物種類(如絲、麥、錢、稻等),并發放“由子”通知單告知稅額。
3.具體實施
- 夏稅:多在正月開始登記,限四十五日内完成,主要征收絲織品、小麥或折錢。
- 秋稅:四月開始登記,同樣限四十五日,以糧食(如稻、粟)和草料為主。
- 地域差異:南方普遍以錢折納夏稅,北方則較少采用此方式。
4.後世發展
- 明代:延續二稅制,但稅額較初期有所減少(如夏稅麥減少九萬石,秋稅米減少二百五十餘萬石)。
5.制度特點
- 簡化稅制:合并多種雜稅,按資産和土地征稅。
- 分季征收:適應農業生産周期,減輕農民集中納稅壓力。
- 貨币化趨勢:推動以錢代實物,促進商品經濟。
如需更完整的史料細節,可參考《宋史·食貨志》《明史·食貨志》等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二稅的含義
《二稅》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含義是指在古代中國,人們需要繳納的兩種稅收。
拆分部首和筆畫
《二稅》的第一個字是“二”,它的部首是“二”字旁,總共有兩筆。
《二稅》的第二個字是“稅”,它的部首是“禾”字旁,總共有八筆。
來源
《二稅》這個詞來源于古代中國。在古代社會中,人們需要繳納兩種不同的稅收,這就被稱為《二稅》。
繁體
《二稅》的繁體字為「二稅」。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和現在有所不同。根據古籍記載,古時寫成「貳損」。這種寫法在現代已經不再使用。
例句
1. 古代人民每年必須繳納《二稅》。
2. 國家需要通過征收《二稅》來維持社會運轉。
組詞
組詞:財稅、稅收、稅務、*********等。
近義詞
近義詞:雙重稅、雙稅。
反義詞
反義詞:免稅、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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