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槎枿 ”。砍伐幼林。蘖,老株砍後再生的枝條。《國語·魯語上》:“且夫山不槎蘖,澤不伐夭……蕃庶物也。” 韋昭 注:“槎,斫也;以株生曰蘖。”
“槎蘖”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á niè(部分網頁标注為“zhà niè”,但高權威性來源如查字典、滬江詞典等均采用“chá niè”)。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字面含義
指砍伐樹木的幼林或再生枝條。根據《國語·魯語上》記載:“山不槎蘖,澤不伐夭”,意為山林中不砍伐新生枝條,沼澤裡不破壞幼苗,以保護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
引申含義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槎蘖”可比喻深入事物本質,類似于剖開樹幹取出樹心的過程,強調對事物内在的探究。但這一用法在古籍中較少見,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國語》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槎蘖》(讀音:chá niè)是一個漢語詞彙,原指槎木加工時用于規定木料尺寸的工具。後來引申為對事物的規範或标準的意思。
《槎蘖》的拆分部首是木(mù)和艹(cǎo)。木是指樹木,艹是指草字頭部首。
根據現代漢字規範筆畫統計規則,槎蘖的總筆畫數為17個。
《槎蘖》最早見于《禮記·樂記》篇,用于描述制作樂器時對木料的要求。
《槎蘖》的繁體字為「槎蘖」。
古時候《槎蘖》的寫法和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太大變化。
1. 這個項目的執行标準必須符合行業的槎蘖。
2. 這本書是教你如何遵守社會道德的槎蘖。
槎木、木槎、木蘖
規範、标準
無規範、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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