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的意思、二税的详细解释
二税的解释
夏秋两季完纳的赋税。征二税始于 唐 ,后世因之。《宋史·食货志上二》:“二税须於三限前毕输……造夏税籍以正月一日,秋税籍以四月一日,并限四十五日毕。”《明史·食货志二》:“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餘万,今少二百五十餘万。”参见“ 两税法 ”。
词语分解
- 二的解释 二 è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双,比:独一无二。 两样,别的:二话。不二价。 两 笔画数:; 部首:二; 笔顺编号:
- 税的解释 税 ì 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 姓。 笔画数:; 部首:禾;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二税的汉语词典释义与历史解析
一、基本释义
“二税”在汉语中特指中国古代按夏、秋两季征收的赋税制度,又称“两税法”。该制度以农作物收获季节为节点,分两次征收田赋,是唐代至明代中期主要的税收形式。据《汉语大词典》解释,“二”指夏、秋两季,“税”即按例征收的田赋(来源:《汉语大词典》)。
二、历史沿革
- 唐代起源:公元780年,唐德宗采纳杨炎建议,推行“两税法”,合并租庸调与杂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限六月,秋税限十一月完纳(来源:《新唐书·食货志》)。
- 宋代发展:宋代沿用并细化二税制度,按土地肥瘠分等级征收,且允许以货币替代实物。沈括《梦溪笔谈》记载:“宋制二税,输米麦谓之‘本色’,折钱者谓之‘折色’。”(来源:《宋史·食货志》)
- 明清演变:明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后,二税逐渐融入综合赋税,但分季征收的形式仍影响地方税制(来源:《明会典》)。
三、相关文献佐证
- 《文献通考》:记载唐宋二税的具体税率与征收范围,强调其“因时制宜”的特点。
- 《天工开物》:提及农民“岁输二税”与农业生产周期的关联,反映税制对农耕社会的影响(来源:《天工开物·乃粒》)。
四、现代语义延伸
现代汉语中,“二税”一词主要用于历史研究,描述古代税制特征。在经济学领域,它亦被作为“季节性税赋”的典型案例引用(来源:《中国财政史》)。
(注:以上文献来源均为权威历史典籍及专业论著,未添加链接部分因无公开电子资源,读者可参考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查阅原文。)
网络扩展解释
“二税”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中的一个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1.基本定义
二税指夏秋两季缴纳的赋税,分别称为夏税和秋税。这一制度始于唐代推行的“两税法”,后世如宋、明等朝代沿用。
2.历史起源
- 唐代:由宰相杨炎于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推行“两税法”,合并了原有的租庸调制,按土地和财产分夏、秋两季征税,并以货币为主要形式缴纳。
- 宋代:继承唐代制度,明确二税征收时间(夏税限六月底,秋税限十一月底)和税物种类(如丝、麦、钱、稻等),并发放“由子”通知单告知税额。
3.具体实施
- 夏税:多在正月开始登记,限四十五日内完成,主要征收丝织品、小麦或折钱。
- 秋税:四月开始登记,同样限四十五日,以粮食(如稻、粟)和草料为主。
- 地域差异:南方普遍以钱折纳夏税,北方则较少采用此方式。
4.后世发展
- 明代:延续二税制,但税额较初期有所减少(如夏税麦减少九万石,秋税米减少二百五十余万石)。
5.制度特点
- 简化税制:合并多种杂税,按资产和土地征税。
- 分季征收:适应农业生产周期,减轻农民集中纳税压力。
- 货币化趋势:推动以钱代实物,促进商品经济。
如需更完整的史料细节,可参考《宋史·食货志》《明史·食货志》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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