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just]∶用在動詞前面,表示動作、行為或事情的發生,跟願望、預料或常理相反,含有“湊巧”、“恰恰”的意思
我想急于找到他,偏偏找不到
(2) [against]∶用在動詞前面,表示故意跟某種情況相反
大家叫他不要這樣說了,他偏偏要說
(3) [only]∶用在句首或句中,限制事物的範圍,兼有不滿的口氣,相當于“僅僅”、“單單”、“隻有”
為什麼偏偏我們廠沒有長工資
(1).副詞。表示故意跟客觀要求或客觀情況相反。《再生緣》第二一回:“太後偏偏自要吞,倘有一些差失處,說不得,嚴刑立斬 酈詞林 。” ********* 《愈戰愈強》:“你無非是要我敗,我偏偏不敗。”
(2).副詞。表示事實恰巧與主觀願望相反。 峻青 《黎明的河邊·變天》:“越是盼望着天黑,天卻偏偏比往日更長。”
(3).副詞。表示範圍。獨;單單。 汪敬熙 《一個勤學的學生》:“他看見許多同學都取了,榜上偏偏獨沒有他自己的名兒。”
“偏偏”是現代漢語中常見的副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表示事實與主觀意願相反 作狀語時強調動作行為與預期不符,常含有“不如意”的語用色彩。例如:“大家都同意了,他偏偏提出反對意見”(《現代漢語虛詞例釋》商務印書館,2012年)。《漢語虛詞詞典》指出該用法多用于轉折複句,突出主觀意志與客觀現實的矛盾。
二、限定範圍 相當于“僅僅”“隻有”,用于縮小表述範圍。如:“别人都到了,偏偏小王還沒來”(《現代漢語八百詞》呂叔湘主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強調此種用法常與“就”“卻”等副詞搭配使用。
三、加強語氣 在陳述句中起強調作用,表達說話人的主觀态度。例如:“我明明提醒過,他偏偏不聽”(《現代漢語副詞分類實用詞典》)。《漢語語法分析》認為這種用法帶有辯駁或不滿的情緒色彩,常見于口語表達。
該詞的曆時演變可追溯至明清白話小說,原為“偏生”的變體,在現代漢語中逐漸固定為副詞用法(《漢語詞源考》語言大學出版社,2008年)。
“偏偏”是一個副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含義,主要用法可歸納為以下三類:
用于強調實際情況與主觀期待不符,帶有“湊巧”“恰恰”的意味。
例句:
強調主觀上的故意對抗,常帶有不滿或強調的語氣。
例句:
用于句首或句中,強調唯一性,隱含不滿或對比。
例句:
以上解釋綜合了權威詞典和語料庫的用法分析,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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