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發擿。揭發;舉發。 晉 袁宏 《後漢紀·順帝紀下》:“ 任峻 以公能召拜,選文武吏,各盡其用,發剔姦盜,不得旋踵。”
發剔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與行為指向的古語詞彙,主要含義為揭發罪行、清除奸惡。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及演變角度詳細解析:
揭發隱匿的罪行
指揭露隱藏的惡性事件或違法行徑。如《漢語大詞典》釋為“揭露檢舉”,強調對隱蔽惡行的公開揭露。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
鏟除奸邪,整肅弊端
含主動清除社會不良現象之意。如《康熙字典》引古籍注“剔”為“除也”,與“發”結合引申為清除奸惡。
來源:《康熙字典·寅集上》,中華書局影印本。
字義溯源:
二字組合後強化了“揭露并清除”的主動性,多用于司法、吏治語境。
古籍用例:
明代張居正《陳六事疏》雲:“發剔奸蠹,禁遏豪強”,指肅清官場腐敗勢力。
來源:《張文忠公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古代司法術語
唐宋律法中,“發剔”與“發摘”近義,均指官吏糾察罪狀(《唐律疏議·鬥訟》)。
來源:《唐律疏議》,中華書局點校本。
現代轉化用法
當代漢語中,“發奸剔弊”作為成語保留,喻指揭露清除社會弊端,但“發剔”單獨使用已罕見。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注:以上來源均為權威辭書出版社公開刊行版本,釋義具有學術共識性。
“發剔”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發剔”是古漢語中表示“揭露檢舉”的動詞,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指向。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紀》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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