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掌管。《魏書·儒林傳·陳奇》:“ 奇 所注《論語》, 矯之 傳掌,未能行於世。” 宋 桑世昌 《蘭亭博議·紀原》:“ 右軍 亦自愛重,留付子孫,傳掌至七代孫 智永 。”
"傳掌"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延續性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傳遞并執掌"。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3版)的釋義,該詞由兩個語素構成: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傳掌"多用于描述政權更疊時的權力交接,如《宋史·職官志》記載的"傳掌樞密",特指臨時性接管重要軍政事務的行為。現代漢語中,該詞引申為對知識體系、文化遺産或技術系統的傳承與管理,常見于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領域的專業表述。
該詞的語法功能具有雙重屬性:作動詞時表示"傳承并管理"的動态過程,作名詞時可指代傳承管理機制(如"建立文化傳掌體系")。在語義演變方面,《說文解字注》指出"掌"本義為手心,引申為把握控制,與"傳"結合後強化了責任延續的意象。
“傳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繼承掌管,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描述傳承關系的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繼承與管理的結合
“傳”指傳遞、繼承(如“傳位”“傳家”);“掌”意為掌握、管理(如“掌權”“掌舵”)。組合後表示從上一代接過某事物并繼續管理,強調連續性與責任傳遞。
曆史文獻中的用例
作為成語的特殊含義
部分資料(如)将其視為成語,解釋為“傳遞技藝或知識”,通過“傳”與“掌”的意象(師傅将技藝交到學徒手中)體現代際傳承。但此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應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家族傳承、文化遺産保管或重要職務的接替,例如:“此劍由嫡長子傳掌,象征家族權威。”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魏書》《蘭亭博議》等古籍原文(來源:、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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