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服勞役的女犯。也稱複作徒。《漢書·宣帝紀》:“使女徒復作 淮陽 趙徵卿 、 渭城 胡組 更乳養。” 顔師古 注引 李奇 曰:“復作者,女徒也。謂輕罪,男子守邊一歲,女子輭弱不任守,復令作於官,亦一歲,故謂之復作徒也。”《後漢書·光武帝紀上》:“當驗問者即就驗。女徒雇山歸家。”
“女徒”一詞的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古代刑罰制度中的女性罪犯(主流含義)
根據《漢書·宣帝紀》《後漢書·光武帝紀》等記載,“女徒”指被判處勞役的女性犯人,又稱“複作徒”。漢代法律中,女性若犯輕罪,因體力較弱無法戍邊,則改為在官府服勞役一年,此制度被稱為“複作”。例如《後漢書》提到“女徒雇山歸家”,指女犯可通過繳納費用提前歸家,反映了漢代刑罰的人性化調整。
現代語境中的延伸用法(非主流)
少數資料提及“女徒”可指“女性徒弟”,如金庸小說中的“阿九是程青竹的女徒弟”,或網絡語境中的口語化表達。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更多見于文學作品或非正式場合。
辨析要點:
女徒指的是女性學生或女弟子,主要用于古代文獻中,尤其是在佛教經典中。女徒一詞通常表示女性對佛教學識的追求和修行的意願。
女徒的拆分部首是女(女性),徒(行走)。女徒共有9個筆畫。
女徒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佛教經典中,特别是在關于修行和追求解脫的經文中。女徒一詞用以描述女子對佛教道義的追求和修行,表達了她們渴望解脫的決心。
女徒的繁體字為「女徒」。
在古代漢字中,女徒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然而,具體的古代寫法并不常見,因此我們無法提供确切的古時候漢字寫法。
1. 她是一位虔誠的女徒,每天都到寺廟中修行。
2. 她希望成為一名女徒,尋求内心的甯靜與智慧。
1. 男徒:指男性學生或男弟子。
2. 佛學:研究佛教教義和修行方法的學科。
3. 修行:指個人通過教義和實踐追求靈性上的進步和提升。
4. 渴望:強烈地希望或追求某事物。
1. 女子弟子
2. 女弟子
男子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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