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長大成年後總要娶親成家。《五燈會元·天衣懷禅師法嗣·侍郎楊傑居士》:“忽大悟,乃别有男不婚、有女不嫁之偈曰:‘男大須婚,女長須嫁。讨甚閒工夫,更説無生話。’”《三國演義》第五四回:“男大須婚,女大須嫁,古今常理。”《兒女英雄傳》第二三回:“男大須婚,女大須嫁,這是人生大禮。”亦作“ 男大當婚 ”、“ 男大當娶 ”。 明 朱鼎 《玉鏡台記·議婚》:“自古道:男大當婚,女長須嫁。 潤玉 年已及笄,要覓一婿。”《好逑傳》第八回:“古語説得好:男大當婚,女大須嫁。侄女年雖不大,也要算做及笄之時。” 老舍 《駱駝祥子》十四:“男大當娶,女大當聘,你六十九了,白活!”
“男大須婚”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指男子成年後應當及時婚娶,強調適齡婚配的社會傳統觀念。以下從詞典釋義、語源考證與文化背景三個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漢語大詞典》 明确釋義為:“男子長大成年後應當婚娶。”其中“須”表示“必須、應當”,體現古代社會對男性適婚年齡的責任要求。
例證:南宋《五燈會元》載:“男大須婚,女長須嫁,古今常理。”
延伸内涵
該成語隱含兩層社會規範:
最早文獻出處
現存最早文字記錄見于南宋釋普濟編纂的禅宗典籍《五燈會元》(卷十六):“勖曰:‘男大須婚,女長須嫁。讨甚閑工夫?’”——反映宋代已将此語作為民間共識。
關聯俗語演變
常與“女大須嫁”對舉使用,如明代馮夢龍《喻世明言》 中合并為“男大須婚,女大須嫁”,強化性别對稱的婚配觀。
禮制依據
《禮記·曲禮》 規定“男子二十冠而字”,标志成年并獲婚配資格。周代禮法将婚齡與宗法制度綁定,以确保家族血脈傳承(參考:中華書局《禮記譯注》)。
經濟動因
古代農耕社會中,婚姻是勞動力再生産的基礎單元。《漢書·食貨志》 載“男子力耕”,婚娶直接關聯家庭生産力,遲婚可能影響生計。
(注:因部分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出版社版本信息以供學術查證。)
“男大須婚”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男子成年後應當娶親成家,強調符合傳統社會婚嫁觀念的自然規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五燈會元》《三國演義》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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