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讓居。《文選·張協<七命>》:“耕父推畔,魚豎讓陸。” 呂向 注:“凡釣魚據於陸而臨於水,今流王化皆能有讓不先,自安於已也。”
“讓陸”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ràng lù,其核心含義為“謙讓土地或居所”,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拆分
引申含義
該詞不僅限于字面意義,還可用于形容地位、財産等領域的謙讓行為,強調傳統美德中的“禮讓”精神。
“讓陸”一詞融合了物質與精神層面的謙讓,既是古代社會秩序的縮影,也適用于現代道德讨論。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文選》及相關漢典釋義。
讓陸(ràng lù)是一個常用的詞語,表示移交、轉交土地、財物等。它可以用作動詞或名詞, 常在正式場合使用。
讓陸的部首是讠(讞)和田,其中讠是左邊的部首,田是右邊的部首。讓陸的總筆畫數為13畫。
讓陸一詞源自于古代漢字的演變,其中“讓”是從“課”引申而來,表示主動把權力、地位、財物等給予他人;“陸”指的是土地。在古代,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讓陸”就是一種将土地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繁體字“讓陸”具有相同的意義和拆分部首和筆畫。
在古代漢字中,“讓”字的寫法稍有不同。在《說文解字》中,它的寫法為譏譏譏,表示讓人說話的樣子;而陸字的寫法則是“田”下加上一個“舌”字,與現代漢字略有差異。
1. 我們決定讓陸部分土地建設學校。
2. 市政府通過了一項關于讓陸閑置土地進行城市更新的計劃。
3. 老闆同意讓陸企業的固定資産作為借款的抵押物。
1. 讓地:表示将土地讓渡給他人。
2. 讓利:表示願意給予對方利益、犧牲自己的利益。
3. 讓與:表示将某物給予他人。
移交、轉讓、交付。
接收、收回、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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