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llect;enlist;solicit;raise] 籌集;征集
廣泛征集。 魯迅 《書信集·緻陳煙橋》:“ 中國 的木刻,已經象樣起來了,我想,最好是募集作品。”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一章一:“我那時有過這樣一種打算,想到南洋去,向僑胞募集一些款項來辦報或者搞其他的文化工作。”
募集是一個由"募"和"集"組成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公開號召、系統化收集的方式聚集資源。根據《漢語大詞典》"募"字條解釋,"募"本義為廣泛征求,《說文解字》注"募,廣求也",強調行為的廣泛性特征;"集"字在《爾雅·釋诂》中訓為"會也",指事物彙聚的狀态。
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該詞條被定義為"以特定目的向社會公開征集財物或人員",包含三個構成要件:明确的募集目标、公開的征集方式、特定的對象範圍。這一釋義得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的學術認證,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華成語大詞典》也将其歸類為具有社會動員性質的行為動詞。
從構詞法角度分析,該詞屬于并列式合成詞,兩個語素"募"與"集"在語義上形成遞進關系——前者側重行為動機,後者強調結果狀态。這種構詞特征使其區别于近義詞"籌集",後者更側重資源的整合過程。北京大學中文系《現代漢語虛詞詞典》項目組的研究表明,該詞在當代語用中多用于公益慈善、公共事業等正式語境,如"募集善款""募集志願者"等标準化搭配。
在實際應用層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公開募集行為需遵循"合法、自願、無償"原則,這一法律界定為詞語的現代用法提供了制度支撐。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在《社會科學名詞審定報告》中,将該詞歸入社會組織行為術語範疇,強調其系統化、組織化的特征。
“募集”是一個漢語詞彙,指通過廣泛征集的方式籌集資金、物品或人力等資源。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核心
“募集”意為廣泛征求、召集,強調以特定目的組織資源的過程,如“募集資金”“募集作品”。
詞語構成
社會公益
常用于慈善救災、公共項目等,例如為災區募集物資、為貧困學生募集助學金。
商業與法律
企業可能通過發行股票或債券募集資金,但需符合法律法規,确保透明度和風險管控。
文化領域
魯迅曾提到“募集作品”,郭沫若在《洪波曲》中描述募集資金用于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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