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llect;enlist;solicit;raise] 籌集;征集
廣泛征集。 魯迅 《書信集·緻陳煙橋》:“ 中國 的木刻,已經象樣起來了,我想,最好是募集作品。”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一章一:“我那時有過這樣一種打算,想到南洋去,向僑胞募集一些款項來辦報或者搞其他的文化工作。”
“募集”是一個漢語詞彙,指通過廣泛征集的方式籌集資金、物品或人力等資源。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核心
“募集”意為廣泛征求、召集,強調以特定目的組織資源的過程,如“募集資金”“募集作品”。
詞語構成
社會公益
常用于慈善救災、公共項目等,例如為災區募集物資、為貧困學生募集助學金。
商業與法律
企業可能通過發行股票或債券募集資金,但需符合法律法規,确保透明度和風險管控。
文化領域
魯迅曾提到“募集作品”,郭沫若在《洪波曲》中描述募集資金用于文化工作。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法律細則,可參考來源網頁。
募集(mù jí)是一個動詞,常用于表示招募、集聚。它通常用于組織、機構或團體向公衆籌集資金、物品或人員。募集可以是為了某項具體的事業、項目、活動或組織的運作所需的資源。
募集這個詞的部首是力(li)左邊的力(li),它是一個常見的部首,表示動作、力量。募集的總筆畫數為12。
募集一詞源自于古代漢語,早期的漢字寫作為「募蹙」或「募哫」。其中,「募」意為招募、籌集,「蹙」或「哫」是當時書寫的變體,表示音節,與其實際意義無關。如今,繁體版本仍然保留着古代的寫法,為「募蹙」或「募哫」。
在中國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多次變化。募集這個詞最早的寫法為「募蹙」或「募哫」。這些寫法通常使用更複雜的字形,相較于現代簡化字來說,字形更為繁複、曲線更多。雖然寫法不同,但其音節和意義并未改變。
1. 我們正在募集志願者參加社區清潔活動。
2. 非營利機構正在募集捐款,以支持教育項目的發展。
1. 募集人:指負責招募或集聚人員的人。
2. 募集資金:指籌集資金用于特定項目或活動。
3. 募集物品:指收集或籌集需要的物品,如衣物、食品等。
4. 募集志願者:指招募志願者參與特定的事業、活動或項目。
近義詞:招募、征集、聚集。
反義詞:分散、散布、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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