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相位。 唐 韓愈 《祭馬仆射文》:“度彼四方,孰樂可據?顧瞻衡鈞,将舉以付。” 宋 王明清 《揮麈錄》卷三:“ 韓王 以 開寶 六年八月免相,至 太平興國 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鈞。”
衡鈞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衡”指古代測量輕重的工具(秤杆),“鈞”為重量單位(三十斤為一鈞)。二字組合本指權衡輕重的器具與标準,引申為衡量、評判事物的準則。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123頁“衡鈞”詞條釋義。
參考鍊接:漢語大詞典線上版
在政治語境中,“衡鈞”喻指宰相或重臣執掌國政的權力,取“權衡國事、執掌鈞軸”之意。如:
《漢書·王嘉傳》:“臣聞咎繇戒帝舜曰:‘無教逸欲有邦,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衡鈞之任,不可輕也。”
此處指宰相肩負國家重任,需謹慎執政。
來源:《漢書》卷八十六《王嘉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考鍊接:中華經典古籍庫《漢書》原文
“衡鈞”亦代指相位或中樞權柄,常見于古代奏疏與詩文。如《梁書·範雲傳》載:
“(範雲)遷尚書右仆射,猶領吏部。處衡鈞之責,砥砺弗懈。”
突顯重臣身居要職時的責任意識。
來源:《辭源》(第三版)第2447頁“衡鈞”釋義。
參考鍊接:商務印書館《辭源》數據庫
當代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傳統文化闡釋中,保留其古雅色彩,如“身負衡鈞之任”形容肩負重大職責。
來源:北京大學《古代漢語詞典》修訂版“衡鈞”詞條用例。
“衡鈞”由具體器物引申為抽象的政治職權象征,承載中國古代對權力與責任關系的哲學思考,其語義演變深刻反映了傳統文化中“以器載道”的思維特征。
“衡鈞”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含義
“衡鈞”指代相位(即宰相的職位),常用于比喻國家重臣或權力核心。該詞為敬辭,多用于尊稱或描述高位者的職責,例如宋人王明清在《揮麈錄》中提到“再秉衡鈞”,即指重新擔任宰相。
詞源與結構
現代漢語中“衡鈞”已極少使用,僅見于古籍或特定曆史研究場景。需注意,該詞在部分資料中可能指向人名(如邳州市教育局局長),但此用法與詞語本義無關。
“衡鈞”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敬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象征意義。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或唐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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