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相位。 唐 韓愈 《祭馬仆射文》:“度彼四方,孰樂可據?顧瞻衡鈞,将舉以付。” 宋 王明清 《揮麈錄》卷三:“ 韓王 以 開寶 六年八月免相,至 太平興國 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鈞。”
“衡鈞”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含義
“衡鈞”指代相位(即宰相的職位),常用于比喻國家重臣或權力核心。該詞為敬辭,多用于尊稱或描述高位者的職責,例如宋人王明清在《揮麈錄》中提到“再秉衡鈞”,即指重新擔任宰相。
詞源與結構
現代漢語中“衡鈞”已極少使用,僅見于古籍或特定曆史研究場景。需注意,該詞在部分資料中可能指向人名(如邳州市教育局局長),但此用法與詞語本義無關。
“衡鈞”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敬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象征意義。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或唐宋文獻。
衡鈞(héng jūn)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衡”和“鈞”。下面對這兩個部分進行詳細的解析。
“衡”的部首是“行”,它由5個筆畫構成。而“鈞”的部首是“金”,它由8個筆畫構成。綜合起來,“衡鈞”一共由13個筆畫組成。
“衡鈞”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中,在古代有關權衡之術的篇章中被廣泛使用。它的本意是指通過衡量和權衡來判斷事物的輕重得失和優劣。
衡鈞的繁體形式為“衡鈞”,其中“鈞”是由“钅”和“㲿”組成的。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以“衡鈞”為例,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是“衡叩準”,其中“叩”表示衡量,而“準”表示正直、誠實。
1. 他的衡鈞之論受到了大家的贊賞。
2. 在公平衡鈞的原則下,我們要對待每個人公正。
衡量、衡量、衡量、衡量、衡量等。
權衡、權衡、陳衡、權衡、權衡等。
輕視、藐視、逞強、狡黠、詭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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