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以後,科舉考試時令士子筆答經義,謂之“墨義”。《舊唐書·憲宗紀上》:“壬申,禮部舉人,罷試口義,試墨義十條,五經通五,明經通六,即放進士。”《續資治通鑒·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免貼經,隻試墨義二十道,皆以經中正文大義為問題。” 清 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取士上》:“ 唐 進士試詩賦,明經試墨義。所謂墨義者,每經問義十道,五道全寫疏,五道全寫註。”
墨義是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中的一種特定題型,指考生需以書面形式解釋儒家經典的文句含義,并闡述其義理。《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科舉考試時,令士子筆答經義,謂之墨義”,強調其形式為“以墨筆書寫作答”,與口頭答辯的“口義”形成對應。
從曆史發展來看,墨義制度在唐代科舉中正式确立。據《新唐書·選舉志》記載,明經科考試要求“帖經十通五,然後試墨義十條”,考生需準确回答經書注疏内容。至宋代,墨義逐漸演變為“經義”考試,王安石變法後更注重義理闡發,但核心仍延續墨義對經典理解的考核框架。
其内容特點包含三個層面:
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評價墨義“雖為程式所拘,實乃經學根基”,指出其既受考試形式限制,又是士人掌握儒學體系的重要途徑。該制度對東亞漢字文化圈影響深遠,朝鮮王朝的“制述業”與日本江戶時代的“素讀吟味”均可見其流變痕迹。
“墨義”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義演變來理解:
科舉考試形式
指唐至宋明時期科舉考試中的筆試方式,要求考生以文字形式闡釋儒家經典義理。例如:
引申為深奧文義(較少見)
現代部分詞典将其列為成語,形容文字意義隱晦難解,需反複推敲。例如:
補充說明
“墨”本義為書寫顔料(如、9、10所述),而“義”指經義,組合後特指科舉筆試形式。第二種引申含義使用頻率較低,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科舉制度或漢字演變,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語言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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