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互相換用的漢字。《漢書·高帝紀上》“因説 漢王 燒絶棧道,以備諸侯盜兵,亦視 項羽 無東意” 唐 顔師古 注:“《漢書》多以‘視’為‘示’,古通用字。”
通用字是漢字使用中具有互換或共通性質的一類字,其解釋可歸納如下:
基本定義
通用字指在一定語境下可以互相替代使用的漢字,這種替代通常基于同音、同義或古今演變關系。例如“耐”與“能”在古代文獻中常互換使用(如《管子·入國》中的“耐”替代“能”)。
主要類型
使用範圍
通用字覆蓋出版、辭書編纂、信息處理等領域,其範圍大于常用字。現代通用字表(如《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收錄約7000字,排除生僻字、專用字(如姓氏、科技術語用字)。
數量穩定性
從商代至今,通用漢字數量維持在5000-6000左右,近年标準化字表(如《通用規範漢字表》)延續了這一規律。
如需更全面字表,可參考《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通用字是指可以在不同的語言或文字系統中廣泛使用的字形或字母。它們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能夠被多種語言所識别和使用。
通用字的拆分部首是廣,拆分筆畫為3劃。
通用字起源于古代漢字,并在不同的語言系統中發展演變而來。其字形和意義在不同語言中可能有所差異,但基本形态相似。
通用字的繁體形式為「通用字」。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通用字的形狀與現代寫法相對較為簡化。它們的字形更加方塊,筆畫更加直線。
1. 這些通用字在不同的國際會議中被廣泛使用。
2. 通用字的共通性使得跨語言溝通變得更加便利。
3. 學習通用字有助于擴大詞彙量和提高語言能力。
通用字可以組成以下詞語:
1. 通用性
2. 通用化
3. 通用産品
通用字的近義詞包括:通用字符、公共字。
通用字的反義詞為特定字,即隻能在特定的語言或文字系統中使用的字形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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