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秘密的谕旨。《清會典·辦理軍機處·軍機大臣》:“或速諭,或密諭,不由内閣明降者為廷寄。”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二章第七節:“ 光緒 感到事機危迫,連續給 康有為 等人密谕,要他們速籌辦法。”
(2).秘密谕知。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六章:“關于同 滿洲 秘密議和的事,他本來也認為是目前救急一策,正在密谕 陳新甲 暗中火速進行。”
“密谕”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境和功能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秘密下達的谕令或指示”。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密”意為隱秘、不公開,“谕”指上對下的告知或命令,二字組合後特指通過非公開渠道傳遞的權威性指令。該詞在《辭海》中進一步補充為“古代帝王或權臣以隱蔽方式傳達的書面命令”,常見于官方檔案及曆史文獻。
構詞法層面,《古代漢語詞典》指出“密谕”屬于偏正結構,“密”作為狀語修飾動詞性成分“谕”,強調指令傳遞的私密屬性。在應用場景中,清代《樞垣記略》記載軍機處運作時多次提及“密谕”,特指皇帝繞過常規行政程式直接下達的機密文書。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曆史研究領域,如中華書局版《清史稿校注》中收錄的雍正朝密谕,佐證了清代秘密建儲制度的運作細節。
“密谕”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用法:
秘密的谕旨
指古代統治者或上級通過非公開方式傳達的命令或指示,通常涉及重要事務。例如清代通過“廷寄”制度傳遞密谕,避免内閣公開宣發(、)。
秘密谕知
強調“秘密傳達”這一行為,即通過書信、暗號或特定人員私下告知信息,确保内容僅限特定對象知曉(、)。
多用于曆史、政治或文學語境,如:
案舉被壘避所殘雪長弓射剗棄癡眉鈍眼充茂村樸道士大獻地府短卷對口瘡遁路額驸方籍風志甘波甘陵部幹校六記還周河員淮南小山皇帝行寶黃金牓花朝月夕貨財家馬降服疆妖加年積決局步峻挺課覈婪尾酒撩蹶子離愍流漸迷敗明光宮平米輕飔全盛饒勇熱謾鋭厲少條失教食加鼠獄四輕祀麴酸甜尪怯玩興五恭霧雨獮猴舞獻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