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蔑視。 金 王若虛 《複之純交說》:“蔑睨九州,羣讙以咻,兇乘禍鳩,勢窮力竭。”
“蔑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析:
指以輕蔑、不屑的态度看待人或事物,帶有明顯的傲慢與輕視意味,常通過眼神或行為表現。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例句,可參考《漢語辭海》或《漢典》等權威詞典。
蔑睨(miè nì)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高視着,藐視着,以輕蔑和嘲笑的眼神看待别人。通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或事物的輕蔑态度。
蔑睨的拆分部首是 "艹"(草字頭)和 "目"(目字旁)。它共有16畫。
蔑睨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詩經·魏風·七月》中,“蔑彼交迫,逢彼交惡”,意思是蔑視别人的交惡行為。在古代的文字發展中,蔑睨的繁體字為"蔑慝"。
在古代,漢字書寫方式與現在有所不同。蔑睨的古時候漢字寫法為“蔑慝”,字形較為複雜,由草字頭的“艹”和意為惡的“慝”組成。
他對待下屬總是帶着蔑睨的眼神。
- 蔑視:對人或事物帶有輕蔑和不屑的态度。
- 蔑稱:将某人或某事物貶低或貶損。
- 輕蔑:對人或事物不屑的态度或評價。
- 鄙視:輕視并不屑地看待别人。
- 輕視:對人或事物不屑的态度或評價。
- 尊重:對人或事物表示敬重,并委以重要的位置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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