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在寺廟内或其附近的集市。《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京師有個風俗:每遇初一、十五、二十五日,謂之廟市。凡百般貨物俱趕在城隍廟前,直擺到 刑部街 上來賣。” 清 陳維崧 《瑞鶴仙·慈仁寺松》詞:“隻新來廟市,喧豗蹙踏。” 魯迅 《華蓋集續編·馬上支日記》:“新年到廟市上去看年畫。”參見“ 廟會 ”。
“廟市”是一個漢語詞語,指依托寺廟形成的集市或商業活動場所,其含義和特點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廟市是由“廟會”與“市場”結合形成的場所,特指設在寺廟内或其周邊的臨時性集市。這類集市通常伴隨宗教活動、節慶舉辦,例如初一、十五等特定日期(參考《二刻拍案驚奇》記載)。
如今“廟市”可引申形容人流密集、商業繁榮的場所,例如年貨市場、景區商業街等。其核心仍保留傳統市集的熱鬧特質,但形式已擴展至非宗教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廟市案例(如北京城隍廟、上海龍華廟會等),可查閱地方志或民俗研究資料。
廟市是指在寺廟周圍舉辦的市集或集市,也可指寺廟附近的商業區域。這個詞通常用來形容一個地方聚集了很多商販和顧客,有各種各樣的商品和服務交易。
廟市可以拆分成兩個漢字:
- 廟(miào):廟的部首是廣,共有9畫。
- 市(shì):市的部首是巾,共有5畫。
廟市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昭公二十四年》一文中,用來形容齊國聚集商戶的地方。字面意思是在廟旁邊的市場。隨着時間的推移,廟市逐漸成為一個常見的詞彙,用來形容各地的集市。
廟市的繁體字是廟市。
在古代文獻中,廟市的寫法可能稍有不同,常見的有“廟市”、“廟”和“市”。其中,“廟”指寺廟,“市”指市集。
1. 寺廟前的廟市上,熱鬧非凡,人聲鼎沸。
2. 每年農曆新年期間,這個城市的廟市都會吸引大量遊客。
3. 這個廟市裡琳琅滿目的商品讓人目不暇接。
廟市的組詞有:“廟會”、“市集”、“廟底”。
廟市的近義詞包括:“集市”、“市場”、“街市”。
廟市的反義詞是:“僻靜”、“冷清”、“荒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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