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麵飯”。面制食品。 宋 周煇 《清波雜志》卷一:“ 高宗 踐祚之初,躬行儉德,風動四方。一日語宰執曰:‘朕性不喜與婦人久處,早晚食,隻麪飯、炊餅、煎肉而已。食罷,多在殿旁小閣垂簾獨坐。’”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雜紀》:“最喜童子唱曲,有曲則竟日亦不厭倦,至晡復進一麵飯。”
麪飯(拼音:miàn fàn)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雅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飯”相通,特指谷物(尤其是麥類)制成的食物。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分項解析:
“麪”是“麵”的異體字,本義指麥類磨成的粉末。《說文解字》釋“麪”為“麥末也”,即麥子碾磨後的細粉。後引申為用面粉制成的條狀、餅狀食品(如面條、面餅)。
“飯”泛指煮熟的谷物主食,如稻米、粟米等。《玉篇》注:“飯,食也。”
二字結合後,泛指以麥粉或谷物制成的主食,既可指面食(如面條、饅頭),亦可泛指糧食類飯食,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日常餐食的統稱。
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市井食肆有“麪飯鋪”,售賣湯餅(面條)、蒸餅等面點。
清代《紅樓夢》第五十四回提及“麪飯”,此處指宴席上的主食(含米飯與面點)。
部分北方方言(如晉語)仍用“麪飯”指代面條類食物,體現古語遺存。
釋“麪飯”為:“面食;亦泛指飯食。”
标注其古義為“麥粉制成的食品”,後擴展為“谷物主食的通稱”。
标注“麪”為“麵”的異體字,現代規範寫作“面飯”,但古籍中仍保留原字形。
“麪飯”一詞中的“麪”是“麵”(簡體為“面”)的異體字,因此“麪飯”即“面飯”,指用面粉制作的食物。根據現有資料分析:
基本含義
從字形看,“麪”指小麥磨成的粉,“飯”泛指主食。結合現代漢語習慣,“面飯”可理解為以面粉為主料的食物,例如面條、饅頭、包子等。這類食物在加熱時可能涉及“熥”(蒸熱)的方式,如提到的剩飯剩菜加熱方法。
擴展與方言差異
不同地區對“面飯”的具體定義可能不同。例如北方部分地區可能将面食統稱為“面飯”,而南方某些方言中可能特指某類面點。由于提到的“冟”字(釋義為“飯剛柔不調相著”)與問題關聯較弱,暫不納入分析。
使用建議
若用戶遇到古籍或特殊語境中的“麪飯”,建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現代通用表述中,更推薦使用“面食”或直接說明食物種類(如“面條”“饅頭”),以避免歧義。
注:當前搜索結果未直接解釋“麪飯”,以上分析基于字形、構詞邏輯及飲食文化常識綜合推斷。如需更精準的釋義,可補充具體語境或查閱方言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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