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esthetics]
(2) 哲學的一個分支,論述美和美的事物,尤指對審美鑒賞力的判斷
(3) 美術的哲學或科學;特指主題是描述和解釋美術、美術現象和美學經驗并包括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藝術史和重要的有關方面的科學
研究美的一般規律與原則的科學。主要探讨美的本質,藝術和現實的關系,藝術創作的一般規律等。
美學是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主要研究人與現實的審美關系,涉及美的本質、審美活動及藝術規律等核心内容。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美學以藝術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讨美丑、崇高等審美範疇,分析人的審美意識、美感經驗以及美的創造規律。其核心問題包括:
作為綜合性人文學科,美學融合了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多領域視角。德國哲學家鮑姆加登于1750年首次提出“Aesthetic”(感性學)概念,标志着美學成為獨立學科。
東方與西方均有悠久的美學思想傳統,但現代學科體系形成于18世紀歐洲。中文“美學”一詞源于希臘語,強調感性認知與學術解釋的雙重屬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理論流派或研究方法,可參考、7、9等來源的完整論述。
美學,是一個含有豐富内涵的詞語,它涉及到對美的理解和審美感受的學科領域。在人類文化發展過程中,美學逐漸成為了一門綜合性的學科,研究美的本質、美的規律、美的表現形式以及美的價值。
美學的拆分部首是美(měi)和學(xué),其中美的筆畫是9畫,學的筆畫是8畫。
美學一詞最早出現在西方哲學家亞裡士多德的著作中,其拉丁文形式為"aeisthetica"。在漢語中,美學一詞最早引入自日本,當時的翻譯為"miti xue"。由于受到繁體字的影響,部分人仍然習慣将美學寫作"美學"。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美學通常可分為兩個字分開寫,即"美 學"。而在現代漢字寫法中,美學通常以聯寫的形式呈現。
1. 通過學習美學,我們能夠更好地欣賞藝術品。
2. 美學的研究對于建築設計非常重要。
美學家、美學論文、美學原則、美學教育
近義詞:審美、藝術學、造型學
反義詞:丑陋、藝術異化、不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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