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賣官鬻爵 ”。 清 王汝潤 《馥芬居日記》:“本朝賣官賣爵,竟無一人可靠。”
賣官賣爵(mài guān mài jué)指掌權者利用職權出售官職爵位以謀取私利的行為,是中國古代吏治腐敗的典型現象。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分層解析其含義:
字義分解
整體:以官職爵位作為商品進行交易。
完整定義
指統治者或權貴公開或私下出售官職、爵位,将公共權力私有化以斂財的行為,屬嚴重渎職。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卷,第128頁。
制度根源
古代中國官職爵位本為君主封賞,但財政困窘時(如東漢、晚清),朝廷常公開“賣官鬻爵”填補國庫,稱為“捐納”。
來源:參考《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中華書局)相關條目。
引申含義
現代語境中可隱喻任何以權謀私、利益輸送的行為(如“賣編制”“賣職稱”)。
例句:“反腐行動嚴查‘賣官賣爵’式腐敗。”
古代典籍記載
《史記·平準書》載漢武帝因征戰耗空國庫,“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锢”,為早期制度化賣官記錄。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
近現代用法
《辭源》(修訂本)明确标注:“賣官鬻爵,謂掌權者出賣官職爵位以斂財。”
近義詞 | 差異點 |
---|---|
賣官鬻爵 | “鬻”為書面語,語義完全相同 |
貪贓枉法 | 範圍更廣,涵蓋所有職務犯罪 |
反義詞 | 示例 |
選賢任能 | 依才能選拔官員(《禮記·禮運》) |
清正廉明 | 形容官員廉潔公正 |
“東漢靈帝開西園賣官,二千石官位标價二千萬錢。”(《後漢書·靈帝紀》)
“破除‘賣官賣爵’潛規則,須強化權力監督機制。”(《人民日報》政論文章)
注: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等權威工具書,并援引《史記》《後漢書》原始文獻佐證,确保考據嚴謹性。
“賣官賣爵”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mài guān mài jué,其核心含義是指當權者收受錢財,通過出賣官職和爵位來斂財,多用于形容政治腐敗現象。
基本釋義
該成語指利用職權将官職、爵位作為交易籌碼換取錢財,破壞官場公正性。例如清代王汝潤在《馥芬居日記》中提到“本朝賣官賣爵,竟無一人可靠”,直接反映了當時官場腐敗的亂象。
出處與演變
明确記載于清代文獻,而與之近義的“賣官鬻爵”(鬻:賣)則更早見于《宋書·鄧琬傳》,兩者含義相同,僅用字差異。
用法與語境
近義詞與關聯
與“賣官鬻爵”完全同義,部分文獻也提及“賣官販爵”的說法,均指向同一腐敗行為。
現實意義
盡管源于古代,但該詞在當代仍可用于描述類似權錢交易現象,具有警示意義。
白泠泠暴師背簍匾打側卓邊議鞭約癟三别酌并重薄言不光不可磨滅蔔數才疏德薄藏弆慘栗長歎車腦馳驅此處慈憫丁丁光光低偎度關繻對外弗靡鬼工球家給民足角簟脊梁骨金匼匝僦寓攫捷昆吾刀勞勞嚷嚷靈辰陵冢麗色豔妝龍潭镂冰雕瓊落定羅唝曲旅獒馬掌貊澤飄茵隨混千箱驅世曲宴掃箒山盟甚且至于絲牽桐華歪意晚謬文家穩韻嚣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