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時代服喪未滿三年的******,由夫家收受財物而同意再嫁,叫“賣服”。《元典章·戶部四·嫁娶》:“内有偦 丑驢 身死,未及週年,知得 張 親家賣服。”
“賣服”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判斷:
指封建時代的一種婚俗現象,即寡婦在服喪未滿三年時,由夫家收受財物後同意其再嫁。這一用法在《元典章·戶部四·嫁娶》等古籍中有記載,例如:
“内有偦丑驢身死,未及周年,知得張親家賣服。”
若在古籍、曆史文獻中遇到“賣服”,通常指第一種含義;若現代使用,需結合上下文具體分析。
《賣服》是一個常見的詞彙,它的意思是出售衣服或買賣服飾。在商業交易中常用該詞來表示銷售和購買的行為。
《賣服》這個詞拆分後,可以分為兩個部首:卩和衣。其中,卩是一個常見的部首,也可以稱為“印部”,表示與印章、文件等有關;衣表示與衣服、服飾等有關。
根據《康熙字典》,《賣服》共有10畫。
《賣服》這個詞源于漢語,它是由“賣”和“服”兩個字組合而成。賣(mài)表示出售、售賣,服(fú)表示衣物、服裝。
《賣服》的繁體字為「賣服」。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賣(mài)的上部分是“口”,下部分是“也”;服(fú)的上部分是“二”,下部分是“雲”。組合在一起後,形成了《賣服》這個詞的古代漢字寫法。
1. 他開了一家時尚店,主要賣服裝和配飾。
2. 最近,我在網上買了幾件賣服,質量非常好。
賣家、銷售、售價、出售、買賣、商品
賣衣、售賣、銷售、販賣、營業
買服、購買、購物、收購、購入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