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龍争虎鬭 ”。
“龍争虎鬦”是成語“龍争虎鬥”的異體寫法,二者含義相同,均用于形容雙方勢均力敵、争鬥激烈的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勢均力敵的雙方展開激烈競争或鬥争,常用于比喻競賽、對抗或争奪中雙方實力相當、難分高下的局面。例如:商業競争、體育賽事、權力鬥争等場景。
龍與虎在中國文化中分别象征權威智慧和勇猛力量,二者的“争鬥”既體現競争激烈,也暗含強者較量的壯闊美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文史資料。
「龍争虎鬥」是一個常用成語,意思是指兩個非常強大的勢力、人物或團體競争激烈,展開激烈的鬥争。
根據成語「龍争虎鬥」的字面意思,可以拆分為「龍」、「争」、「虎」、「鬥」,這四個字分别是它們各自所屬的部首。
「龍」的部首是「龍部」,它的筆畫數是五畫;「争」的部首是「亅部」,它的筆畫數是二畫;「虎」的部首是「虍部」,它的筆畫數是七畫;「鬥」的部首是「鬥部」,它的筆畫數是十畫。
《龍争虎鬥》這個成語最早來源于中國古代文學名著《紅樓夢》,由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它在《紅樓夢》中形容賈寶玉和林黛玉之間複雜而激烈的情感糾葛。
在繁體字中,「龍争虎鬥」的寫法是「龍爭虎鬥」。
根據古代漢字的寫法,「龍争虎鬥」中的「龍」字在古時候的寫法是「竜」,「虎」字的古代寫法是「虍豕」,而「虍豕」合在一起則表示「虎」字。
以下是「龍争虎鬥」這個成語的一個例句:「這家企業與競争對手進行了一場激烈的龍争虎鬥。」
與「龍争虎鬥」相關的組詞有「龍騰虎躍」、「龍骧虎步」等。 近義詞有「強強對抗」、「兵戎相見」等。 反義詞則是「和諧共處」、「互相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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