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酒保。《後漢書·李燮傳》:“ 成 感其義,乃将 燮 乘 江 東下,入 徐州 界内,令變名姓為酒家傭。” 清 王維坤 《寄慰乾一落第》詩:“我軰都非食肉相,古人常作酒家傭。” 清 潘耒 《烈士行贈趙義庵》:“ 江 頭不見酒家傭, 瀚海 羝羊何日乳。”參見“ 酒保 ”。
"酒家傭"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與字義進行解析。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
酒家
指古代酒店、酒肆或釀酒作坊。《漢書·司馬相如傳》記載"文君當垆"典故,其中"垆"即酒家放置酒甕的土台。漢代起"酒家"成為固定稱謂,泛指酒類經營場所。
傭(yōng)
本義指受雇為人勞作,《說文解字》釋為"均直也,任力也"。在職業稱謂中特指雇工、仆役,如《史記·陳涉世家》"嘗與人傭耕"。
酒家傭指受雇于酒肆的雜役人員,主要從事釀酒、搬運酒甕、接待酒客等體力勞動。其身份特征包含:
該詞集中見于漢代文獻,與當時酒業政策相關:
隨着職業分工細化,宋代起衍生出:
注:因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收錄釋義但未提供電子版鍊接,建議查閱中華書局《王力古漢語字典》第987頁傭字條目,或《漢書》顔師古注本相關注釋。當前可考文獻暫缺直接線上來源,待後續發現漢代簡牍等新文獻或可補充實證。
“酒家傭”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酒保”,即古代酒肆中負責服務、打雜的雇工。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該詞:
•字面解析:“酒家”指酒肆、酒館,“傭”即受雇者,合稱代指酒館中的雇工。 •同義詞:與“酒保”完全同義,常見于兩漢至明清的文獻。
•漢代起源:兩漢時期市集酒肆興盛,許多底層人物曾以“酒家傭”為生,如《後漢書·李燮傳》記載,李燮為避禍曾隱姓埋名“變姓名為酒家傭”。 •職業特征:屬市井服務行業,需承擔賣酒、清潔、接待等雜務,社會地位較低。
•詩句用例:
雖為古代詞彙,但明清文獻中仍沿用此稱,如清代王維坤詩句“古人常作酒家傭”即保留原義。現代漢語中已被“酒保”“服務員”等詞彙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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