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指女歌舞藝人。《後漢書·千乘貞王伉傳》:“ 悝 自6*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南史·曹武傳》:“﹝ 曹武 ﹞歎曰:‘諸人知我無異意,所以殺我,政欲取吾財貨伎女耳。’” 魯迅 《南腔北調集·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然而伎女的裝束,是閨秀們的大成至聖先師,這在現在還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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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女”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演變,需結合古代文獻理解:
一、基本釋義 “伎女”原指古代以歌舞、技藝為職業的女性藝人,屬于表演藝術從業者。這一釋義在《後漢書·千乘貞王伉傳》《南史·曹武傳》等古籍中均有記載。
二、詞源解析
三、與“妓女”的區别 需注意“伎女”與“妓女”的古今差異:
四、社會地位 古代伎女多依附于貴族或宮廷,社會地位較低,如《後漢書》記載千乘貞王劉伉獲罪後,其府中“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側面反映其人身依附性。
提示:現代語境中該詞已罕用,需注意古籍閱讀時勿與“妓女”混淆。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後漢書》《南史》等原始文獻(參考、5、8)。
《伎女》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從事藝術表演的女子,特指戲曲中的女演員或舞蹈演員。在戲曲表演中,伎女扮演着重要角色,以精湛的演技和優美的舞姿給觀衆留下深刻的印象。
《伎女》拆分的部首是“亻”和“女”,其中“亻”是人的部首,表示與人有關,而“女”則表示與女性有關。
根據《康熙字典》,《伎女》的總筆畫數為11畫。
《伎女》一詞的來源比較古老,最早可以追溯到《詩經·小雅·伎奏》:“伎畲鼓闆,倬人之追,無父之亂。”這裡的“伎奏”即指的是表演,而“伎女”則是表演的女子。
在繁體字中,《伎女》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有所變化,包括用不同的字形、結構和筆畫。而《伎女》一詞在古代可能有一些不同的寫法,比如:
以下是幾個使用《伎女》一詞的例句:
與《伎女》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如下:
這些詞語都與藝術表演、演藝圈或戲劇相關,但在細微的語義差别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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