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裝的禁軍。《新唐書·後妃傳下·憲宗懿安皇後郭氏》:“後嘗幸 驪山 ,登覽裴回,詔 景王 督禁甲從帝,自到 昭應 奉迎,留帳飲數日還。”
根據《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及《古代漢語詞典》的釋義,“禁甲”一詞在傳統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
軍事防禦概念
“禁”指代禁軍或宮廷衛隊,“甲”為古代戰士穿戴的護身铠甲,組合後多指代禁軍所配備的精銳武裝力量。例如《宋史·兵志》中記載:“禁甲之制,鐵衣連環,皆選上等材兵。”
法律禁令延伸義
在明清法律文書中,“禁甲”引申為對民間私藏兵甲的禁令。如《大明會典》刑部卷載:“民間私鑄禁甲者,杖一百,流三千裡”,此處特指受官府管制的兵器裝備。
該詞在現代《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未被單獨收錄,其古義散見于《中國軍事制度通史》《中國古代兵器圖鑒》等專業著作。
“禁甲”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禁甲”指武裝的禁軍,即古代負責護衛皇帝或京城的精銳部隊。該詞由“禁”(指禁軍,皇帝直屬衛隊)和“甲”(铠甲,代指武裝)組合而成,強調禁軍的軍事屬性。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後妃傳下·憲宗懿安皇後郭氏》記載:“後嘗幸骊山,登覽裴回,诏景王督禁甲從帝……”,描述郭皇後命景王率領武裝禁軍隨行護衛的情景。
古代對“甲胄”管控嚴格,如“禁甲不禁兵”制度(私藏甲胄的罪名遠重于私藏兵器),側面印證“甲”象征軍事力量的核心地位,進一步說明“禁甲”作為禁軍武裝的權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禁軍制度或甲胄文化,可參考《新唐書》或古代軍事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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