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當家。猶言罪過。“花拉”,語助詞。《紅樓夢》第二八回:“ 王夫人 聽了道:‘阿彌陀佛,不當家花拉的!就是墳裡有,人家死了幾百年,這會子翻屍盜骨的,作了藥也不靈。’”《兒女英雄傳》第七回:“阿彌陀佛!説也不當家花拉的!這位大嫂一拉就把我拉在那地窨子裡。”《醒世姻緣傳》第四九回:“我又沒給他哩,真是長昧心痞,不當家豁拉的。”
"不當家花拉"(也寫作"不當家花拉的"或"不當家豁拉")是北京方言中的一個古舊俗語,具有特定文化内涵,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與詞性
該詞為感歎詞,讀音近似bù dāng jiā huā lā("花拉"輕讀),主要用于表達對不敬、不吉利、冒犯神靈或浪費行為的驚歎與勸阻,帶有強烈的情感色彩。
二、語義解析
本義溯源
源自舊時民間對神靈的敬畏習俗。"當家"原指主持家事或供奉神佛,"不當家"即"不應當""不應該","花拉"為無實義的方言後綴。組合後核心含義為"對神明不敬,會招緻報應",常用于制止對食物、物品的亵渎或浪費行為(如《北京土話》提及舊時認為浪費糧食會觸怒"竈王爺")。
引申用法
隨着語義泛化,逐漸擴展至以下場景:
三、文化背景
該詞深刻反映老北京市民階層對因果報應和惜物敬天的傳統觀念。民國小說《春明外史》中曾描述仆人因打碎碗碟而驚呼"不當家花拉的!",體現其日常使用場景(民俗學者考據)。現代方言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文學作品或民俗研究。
權威參考資料
(注:因該詞屬方言古語,權威釋義主要見于專業辭書及學術著作,故引用文獻以紙質出版物為準,未提供網絡鍊接。)
“不當家花拉”是北方方言中的俗語,主要用于表達“罪過”“不應該”等感歎或自責的語氣,常見于明清小說及民間口語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方言演變,可參考《紅樓夢》《兒女英雄傳》等原著或方言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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