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稅。《魏書·李世安傳》:“井稅之興,其來日久。” 唐 錢起 《觀村人牧山田》詩:“貧民乏井稅,塉土皆墾鑿。” 宋 陸遊 《即事》詩之五:“井稅無餘負,川原已飽犁。”
“井稅”是古代中國與農田相關的稅收制度,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如下:
“井稅”指田稅,即農民因耕種田地而繳納的賦稅。其中“井”代指田地,“稅”即稅款。
井稅制度與土地政策緊密關聯,其演變體現了古代農業經濟的特點。例如,唐代推行“租庸調制”時,井稅可能被納入更系統的賦稅體系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稅制或文學引用,可查閱《魏書》、唐代詩歌等原始文獻。
井稅是指古代中國的一種農業稅收制度,也叫做田井稅。井稅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國家財政需要,由農民按照一定比例向國家交納稅金。
井稅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土和米,它的簡化字形的筆畫數是十四畫。
井稅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農業社會,它法定的課稅标準是農民按照田畝面積大小繳納。井稅制度的出現對于促進國家的農業和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井稅的繁體字寫作「井稅」。
在古代,井稅的漢字寫法沒有明确标準,但可以參考《說文解字》中的解釋。《說文解字》是一部古代字書,根據其中的解釋,井可以寫作「丼」,稅可以寫作「禳」。
1. 古代社會農民們每年都要繳納井稅,以貢獻給國家。
2. 井稅制度的建立為國家提供了充足的財政支持。
組詞:征井稅、免井稅、增稅等。
近義詞:田井稅。
反義詞:井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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