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機關。 蕭紅 《生死場》四:“驚動了全村的人,村長進城去報告警所。”
“警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警所”指警察機關,通常可理解為警察局或派出所,是警察執行公務的場所。在部分語境中,它也被用于代指警察的辦公地點或機構。
詞源構成
由“警”(指警察、警戒)和“所”(指場所、機構)組合而成,強調與警察職能相關的場所或機關。
使用場景
延伸含義
在部分方言或曆史文本中,可能泛指承擔治安管理、案件處理等職能的警察機構。
若需進一步了解警察機構的職能,可參考派出所的具體職責說明。
《警所》是指警察機關,也可以指警察局或警局。
《警所》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讠”(讓字旁),共有16畫。
《警所》一詞是由*********刑事警察組織的官方組織機構名稱,警察機構的中文翻譯而來,意為“警察所在的地方”。
《警所》的繁體字為「警所」。
在古代,警所一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形體經曆了演變。具體的古代寫法會因時代和地域的差異而有所變化。
1. 報案的人前往附近的警所報案。
2. 他是這個地區的警所所長,負責維護社會治安。
警局、警隊、警察、警員、警戒、派出所等。
警署、警務所、警堂
犯罪現場、*********、非法集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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