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斥使止。 清 吳骞 《扶風傳信錄》:“更闌,聞人聲自梯而上,疑穿窬者。舉燭視之,無人蹤。滅燭復寝,聲如故。又疑為鬼,訶止之。” 章炳麟 《訄書·訂文》:“莫曰輟,則終古曰車小缺復合也;莫曰毋,則終古曰女欲姦訶止之勿令姦也。”
诃止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動詞,由“诃”與“止”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為通過嚴厲的言語斥責來制止某種行為或現象。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意義、構成與用法:
诃 (hē)
本義為大聲斥責、責罵。《說文解字》釋為“大言而怒也”,強調以嚴厲言辭批評或喝止。在古漢語中,“诃”常與“呵”通用,如“呵斥”“呵責”,均指向用言語表達不滿或禁止。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止 (zhǐ)
本義為停止、抑制。《說文解字》釋為“下基也”,引申為“使停住”。在複合詞中多表示通過外力使動作或狀态終止。
來源:《說文解字》。
诃止
二字複合後,指通過斥責、訓誡的方式迫使對方停止某種行為。其語義重心在“诃”,強調以言語為手段達成“止”的目的,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
典型用例:
常見于古典文獻或佛教典籍,如僧人诃止弟子妄念,或官員诃止不法之舉。
示例:“師诃止其喧嘩,令衆肅然。”(禅師斥責制止喧鬧,使衆人肅靜。)
來源:《禅林寶訓》(宋代釋淨善輯)。
近義辨析:
诃止更突出“嚴厲斥責”的幹預方式。
來源:《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朱景松主編)。
佛教文獻中的用例:
唐代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載:“時彼苾刍數犯戒律,衆僧诃止而不改悔。”(僧人屢犯戒律,衆僧斥責制止仍不悔改。)
來源:《大正新修大藏經》。
古代注疏中的釋義:
清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釋“诃”:“以言遏之曰诃”,直接關聯“诃”與“遏止”的語義。
來源:《說文通訓定聲》(中華書局影印本)。
诃止作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權威釋義為:通過嚴厲的言語斥責以制止他人行為。雖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但因其語義精準,仍見于學術、宗教或仿古文本中。需注意其與“呵止”“遏止”等近義詞的語用差異,避免混淆。
“诃止”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語境,可參考文獻《扶風傳信錄》及《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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