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icial administers grain reserve of capital] 主管首都糧食儲備的官員
官京倉大使。——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京倉大使"是明清兩代設置的官方職務,屬于倉場管理機構的核心職位。該名稱由三個核心詞素構成:"京"指京師(北京),"倉"指糧倉,"大使"為官職名稱,合稱意為"京城糧倉主管官員"。
職責範疇:
職級沿革: 明代始設于永樂遷都後,初為從九品,清代升為正八品,隸屬于戶部倉場衙門。其上級為倉場侍郎,下屬設副使協理事務。該職務多由通曉錢糧事務的吏員升任,任職者需具"身家清白,不涉贓私"的資質(來源:《明史·職官志》)
相關術語:
“京倉大使”是古代中國的一個官職名稱,主要用于管理首都的糧食儲備。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官職在清代文獻中明确提及,例如邵長蘅《青門剩稿》中記載:“官京倉大使”,表明其職責是保障首都糧食供應安全,協調倉儲與運輸事務。
多個來源均引用清代文獻佐證,如《青門剩稿》中“官京倉大使”一句,印證了該官職的實際存在及職能。
“京倉大使”是一個具有明确職能的官職,而非成語。其核心職責是保障首都糧食儲備,反映了古代國家對糧食安全的重視。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清代史料《青門剩稿》及相關曆史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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