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獻納費。進獻時經由門戶所需的費用。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二》:“其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百錢物買人直數千錢物,仍索進奉門戶并腳價錢。”《資治通鑒·唐德宗貞元十三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進奉門戶者,言進奉所經由門戶,皆有費用,如 漢靈帝 時所謂導行費也。”
進奉門戶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常見于古代官場文化語境。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詞義與結構
“進奉”指下級向上級或臣民向君主呈獻財物,含恭敬供奉之意;“門戶”原指房屋出入口,後引申為派系、權貴之門。二者組合後,特指通過財物賄賂或攀附權貴之門路以謀求利益的行為。該詞常含貶義,暗含對官場腐敗現象的批判(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
曆史語境與社會影響
唐代文獻中已有類似表述,如《舊唐書》載“競為進奉,以市恩澤”,指官員争相獻財換取晉升。宋代以後,“門戶”更強調依附政治派系,如《宋史·職官志》提及“結托進奉,交通門戶”。此現象反映古代官僚體系中權力與財富的隱性交易規則(來源:王力《古代漢語》,中華書局,1999年)。
語義演變與當代關聯
現代漢語中,“進奉門戶”的使用場景減少,但在研究古代官場文化時仍具參考價值。學者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分析,此類行為實為“非正式財政體系”的表現,與正式稅賦制度形成互補(來源: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三聯書店,1997年)。
“進奉門戶”是一個源自唐代的成語,其含義可從曆史背景和引申義兩個層面理解:
指進獻物品時需繳納的額外費用。唐代官員或地方向朝廷進貢財物時,需向經手的各級部門支付“門戶費”,類似現代“過路費”,屬于巧立名目的苛捐雜稅。
部分現代釋義擴展為通過送禮讨好上級以謀取利益的行為,但此用法權威典籍中未見直接記載,可能是基于曆史現象的類比引申。
該詞現多用于:
注:核心曆史含義以權威古籍記載為準,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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