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明是非,改正謬誤。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六:“﹝ 阮瞻 ﹞素執無鬼論,物莫能難。每自謂此理足以辨正幽明。”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論說》:“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 胡適 《<紅樓夢>考證》:“《紅樓夢索引》一書,有了《董小宛考》的辨正,我本可以不再批評他了。”
"辨正"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考辨性質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詳細辨析來糾正謬誤、确立正确結論的行為或過程。該詞由"辨"與"正"兩個語素複合構成:"辨"字從辛從刀,《說文解字》釋為"判也",本義指用刀分割物體以辨别紋理,引申為區分、識别;"正"甲骨文象征腳趾朝向城邑,本義為不偏不倚,引申為糾正、規範之意。
在語義應用層面,"辨正"多用于學術考據、文獻校勘等專業領域。如清代考據學家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運用此法辨析宋儒理學概念,現代學者餘嘉錫在《四庫提要辨證》中通過系統辨正完善了《四庫全書總目》的學術評價體系。這種學術方法強調以實證材料為基礎,通過邏輯推理還原事物本真狀态。
權威辭書對"辨正"的釋義具有高度一緻性。《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辨明是非,改正錯誤";《漢語大詞典》則更強調其考辨過程,釋為"辨析考正"。兩部辭書均收錄該詞條,印證了其在漢語詞彙體系中的規範地位。
“辨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指辨明是非,糾正錯誤,強調通過辨析來修正謬誤。例如在學術讨論或文本校對中,常通過辨正來指出并改正錯誤(如“錯别字辨正”)。
該詞最早見于晉代文獻,如幹寶《搜神記》中“辨正幽明”,南朝劉勰《文心雕龍》亦用“辨正然否”說明其邏輯辨析功能。
“辯正”是“辨正”的異體形式,二者含義相同,均表示通過辯論或辨析來糾正錯誤。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搜神記》《文心雕龍》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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