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纳费。进献时经由门户所需的费用。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三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进奉门户者,言进奉所经由门户,皆有费用,如 汉灵帝 时所谓导行费也。”
进奉门户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常见于古代官场文化语境。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词义与结构
“进奉”指下级向上级或臣民向君主呈献财物,含恭敬供奉之意;“门户”原指房屋出入口,后引申为派系、权贵之门。二者组合后,特指通过财物贿赂或攀附权贵之门路以谋求利益的行为。该词常含贬义,暗含对官场腐败现象的批判(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
历史语境与社会影响
唐代文献中已有类似表述,如《旧唐书》载“竞为进奉,以市恩泽”,指官员争相献财换取晋升。宋代以后,“门户”更强调依附政治派系,如《宋史·职官志》提及“结托进奉,交通门户”。此现象反映古代官僚体系中权力与财富的隐性交易规则(来源:王力《古代汉语》,中华书局,1999年)。
语义演变与当代关联
现代汉语中,“进奉门户”的使用场景减少,但在研究古代官场文化时仍具参考价值。学者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分析,此类行为实为“非正式财政体系”的表现,与正式税赋制度形成互补(来源: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三联书店,1997年)。
“进奉门户”是一个源自唐代的成语,其含义可从历史背景和引申义两个层面理解:
指进献物品时需缴纳的额外费用。唐代官员或地方向朝廷进贡财物时,需向经手的各级部门支付“门户费”,类似现代“过路费”,属于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
部分现代释义扩展为通过送礼讨好上级以谋取利益的行为,但此用法权威典籍中未见直接记载,可能是基于历史现象的类比引申。
该词现多用于:
注:核心历史含义以权威古籍记载为准,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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