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言。講究。指值得推敲或研究。 歐陽山 《苦鬥》六十:“ 梁森 故意歪頭擠眼地問道:‘這又有什麼解究?’”
押送究辦。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堂規式》:“如敢任意耽延沉閣,以緻差票提催,定行解究責革。” 清 丘園 《黨人碑·打碑》:“我每奉 蔡府 的鈞旨,着我們看守那黨人碑。若有人在碑前談議,即許擒拿解究。”
“解究”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定義
指對事物進行深入分析或探讨,強調其值得仔細琢磨的特性。例如歐陽山在《苦鬥》中通過人物對話體現這一用法:“這又有什麼解究?”。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口語或文學作品中,帶有地域性語言色彩,常見于描述需要細緻考究的内容。
曆史用法
清代文獻中,“解究”指将犯人押送官府審查治罪。例如《福惠全書》提到“定行解究責革”,即對拖延公事者進行押送追責。
現代適用性
此義項現已較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曆史文本中。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解究”的準确含義,方言用法更側重研究價值,而曆史用法則與司法流程相關。
解究是一個動詞,意思是對某個問題進行調查、分析、研究并得出結論。它可以表示深入探索、尋求真相的行為。
解究是由“角”和“心”兩個部首組成的。它的總筆畫數為12,其中“角”部的筆畫數為7,表示古代的“逆轉”,而“心”部的筆畫數為4,表示與心有關的意義。
解究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一書中,它是由漢代著名文獻學家許慎所撰寫的。這本書收集了當時已知的漢字,并解釋了它們的意義和構造。
解究的繁體字為「解究」,在繁體字中,“角”和“心”兩個部首的形狀稍有不同,但整體意義和構造并未改變。
在古代,解究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但基本構造沒有改變。最早的記錄中,解究的寫法可能是類似于「角究」的形式。
1. 他花了很多時間解究這個問題,最終找到了一個出色的解決方案。
2. 這本書是作者多年來對人性的解究,讓人深感啟發。
解究可以與其他詞組成許多有意義的詞語,如:
1. 解析:對某個問題或現象進行詳細的分析和解釋。
2. 研究:對特定領域或問題進行系統的調查和學術性的探讨。
3. 探究:尋求真相、尋找答案。
解究的近義詞包括“研究”、“探索”,它們都表示對問題進行深入探究的行為。
解究的反義詞可以是“懶惰”或“漫不經心”,這些詞表示不願意花時間和精力去深入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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