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謂如來所制戒律之法。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後亦泛指戒律。 宋 高承 《事物紀原·道釋科教·戒壇》:“ 漢 魏 之僧,雖剃染而戒法未備,唯受三歸。” 魯迅 《墳·文化偏至論》:“時則有 路德 者起于 德 ,謂宗教根元,在乎信仰,制度戒法,悉其榮華,力擊舊教而仆之。”
戒法是中國傳統文化與佛教術語融合形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内涵可從字義溯源與宗教應用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溯源 “戒”在《漢語大詞典》中釋義為“防備、禁制”,《說文解字》強調其“警也”的本質屬性;“法”則指“規則、範式”,《爾雅》注“法者,常也”。二者結合構成“戒法”的基礎語義,即通過特定規範達到警戒約束的目的。
二、宗教應用 在佛教體系中,戒法特指佛陀制定的修行準則體系,具有三重核心特征:
三、文化延伸 儒家典籍《禮記·學記》中“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入學鼓箧,孫其業也”的記載,顯示中國傳統文化中類似戒法的教育規訓體系,與佛教戒法形成跨文化呼應。
“戒法”是佛教術語,指佛陀為信徒制定的戒律規範體系,其核心作用是引導修行者防非止惡、修善積德。根據權威資料,具體可從以下層面理解:
戒法是佛陀根據不同修行階段和身份制定的行為準則,包含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不同層次。例如:
戒法體系包含四大要素(參考《四分律删繁補阙行事鈔》):
戒法不僅是行為規範,更是解脫之道的根基。通過持戒可約束身口意三業,逐步達到清淨無染的修行目标。如《四分律》強調:“戒法通出離之道”,說明持戒與解脫的直接關聯。
漢魏時期佛教初傳,戒法尚未完備,僧人僅受三皈依,後隨經典翻譯逐步完善(如宋代文獻提及戒壇制度演變)。
以上内容綜合了佛教經典釋義與曆史文獻,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戒條或修行方法,可查閱《四分律》等律藏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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