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誡敕 ”。
“誡勅”是漢語詞彙,拼音為jiè chì,屬于“誡敕”的異體寫法,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因此,“誡勅”整體含義為通過告誡或命令使人遵守規定,常用于強調權威性的規勸或強制要求。
如需進一步了解字形、筆順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典()或字源解析類資料。
《誡勅》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告誡和勸誡。它包含了教誨、規勸和警戒的含義,用于表示對他人的行為或态度提出警示和忠告。
《誡勅》由兩個部首組成:言部和力部。其中,言部表示與言語有關的意思,力部表示力量或動作的含義。
根據筆畫順序,它的總筆畫數為13筆。
《誡勅》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中,後來成為漢語詞語并廣泛流傳。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誡勅」。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是經曆了演變和發展的。根據曆史文獻記載,古時候漢字《誡勅》的寫法可能有所差異,但基本結構和意思并沒有改變。
1. 父母的誡勉應該時刻銘記在心,不可忽視。
2. 老師對學生進行了一番誡勉,希望他們能夠認真學習。
誡勉、誡責、警誡、勸誡、告誡、規誡
告誡、警示、忠告、勸告、規勸
獎勵、勉勵、鼓勵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