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中小學校裡負責一個班級工作的學生。 老舍 《小鈴兒》:“每到學期開始,同級的學友多半是舉他做級長的。”
“級長”是漢語中具有明确教育管理職能的專有名詞,指在學校教育體系中負責協助教師管理特定年級或班級日常事務的學生幹部。這一職位在不同教育階段和地區存在職能差異,以下從語義學、社會功能、曆史演變三個維度解析:
語義學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級”指學校中依據學業年限劃分的層次,“長”表示負責人,組合後特指“負責同一學段學生事務的領導者”。該詞在港台地區常與“班長”混用,而中國大陸基礎教育階段更強調“級長”跨班級的協調功能。
社會功能定位
教育部《中小學學生管理辦法》明确級長需履行三方面職責:紀律督導(維持早讀、課間操秩序)、信息傳遞(彙總班級考勤數據)、活動組織(協調年級文體賽事)。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學院2023年調研顯示,87.6%的中學采用“年級主任+學生級長”的雙軌管理模式。
曆史演變脈絡
該制度可追溯至1904年《奏定學堂章程》,最初由教師兼任“級任”,1950年代逐步轉變為學生自治崗位。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教育史研究》指出,1990年義務教育普及後,級長制度在完全中學得到規範性發展。
關于“級長”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級長”指舊時中小學校中負責管理班級事務的學生代表。其職責包括協助教師維持班級秩序、執行日常事務等,類似于現代“班長”的角色。
部分資料提到“級長”也可指學校中一個年級的行政管理者(如年級組負責人),負責落實學校規章制度、協調年級事務。這一用法多見于學校管理層,與學生代表的角色不同。
總結來看,“級長”一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指代對象,可能是班級學生幹部,也可能是學校管理層職位。如需進一步區分,可參考具體場景或地區教育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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