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俗立春日造土牛以勸農耕,州縣及農民鞭打土牛,象征春耕開始,以示豐兆,謂之“鞭牛”。 唐 元稹 《生春》詩之七:“鞭牛縣門外,争土蓋蠶叢。” 宋 吳自牧 《夢粱錄·立春》:“前一日, 臨安府 造進大春牛,設之 福寧殿 庭。及駕臨幸,内宮皆用五色絲彩杖鞭牛。” 清 顧祿 《清嘉錄·正月·打春》:“立春日,太守集府堂,鞭牛碎之,謂之打春。農民競以麻麥米豆抛打春牛,裡胥以春毬相餽貽,預兆豐稔。”參見“ 鞭春 ”。
鞭牛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闡釋:
指中國古代立春時節的重要儀式——鞭打土牛(又稱“打春牛”)。該習俗源于周代,象征春耕開始,旨在喚醒冬眠的土地,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土牛多以桑木為骨架,外敷泥土制成,由地方官員或農人持彩鞭擊打,直至土牛破碎,百姓争搶碎土視為吉兆。此釋義可見于《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第12卷)對“鞭牛”的條目解釋,強調其作為農耕文明中勸課農桑的儀式性行為。
在《禮記·月令》及《後漢書·禮儀志》中均有“出土牛以送寒氣”的記載,後演變為立春鞭牛。宋代《東京夢華錄》詳細描述宮廷“鞭春”場景:“府前左右,百姓賣小春牛…宰執親王近臣皆賜金銀幡勝,入賀訖,戴歸私第。”說明鞭牛儀式兼具官方典禮與民間祈福的雙重意義。這一文化符號被《辭海》(第七版)收錄為“鞭春牛”詞條,印證其曆史延續性。
當代語境中,“鞭牛”可引申為形式化的督促或象征性執行,如“政策落實不可止于鞭牛”。此用法源于儀式中“鞭打”動作與實際耕作的分離性,被《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标注為比喻義,形容“表面化的激勵行為”。
文化意義總結
鞭牛習俗承載着中華民族對自然的敬畏與農耕信仰,其從具象儀式到抽象詞彙的演變,反映了語言與文化實踐的深層互動。如今在鄉村振興背景下,部分地區複興鞭牛活動,使之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活态傳承載體(參見《中國民俗志·農業卷》)。
“鞭牛”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含義,需結合曆史文化和語言演變來理解:
定義:中國古代立春時鞭打土制春牛的習俗,象征春耕開始、祈求豐收。
曆史與儀式
象征意義
現代用法:少數語境中比喻強迫他人行事,源自農民鞭打牛勞作的場景。需注意此用法較罕見,多見于特定方言或文學表達。
該詞核心指涉古代農耕文化中的迎春儀式,現代引申義使用頻率較低。若需研究相關詩詞(如元稹、吳自牧作品),可參考《夢粱錄》《清嘉錄》等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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