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予正官。《晉書·王猛載記》:“ 堅 遣 猛 於六州之内聽以便宜從事,簡召英儁,以補 關 東守宰,授訖,言臺除正。”《資治通鑒·晉簡文帝鹹安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除為正官也。”
"除正"是一個古代職官術語,其核心含義指正式授予實職官職,需從字義分解與合成詞義兩個層面理解:
除
本義為台階,引申為任命、授職。《說文解字》釋:“除,殿陛也。”段玉裁注:“凡去舊更新皆曰除,取拾級更易之義。”古代官員任命需逐級升階,故“除”特指官職授予,如《宋史·職官志》載:“凡除授官職,皆以階勳爵邑為序。”
來源:《說文解字注》《宋史·職官志》
正
指實職、正式職位,與“代理”“暫攝”相對。如《唐六典》規定:“凡任官,階卑而拟高則曰‘守’,階高而拟卑則曰‘行’,未正名者曰‘檢校’。”此處“正名”即實授官職。
來源:《唐六典》
“除正”為動賓結構,指解除代理職務,正式任命為實職官員。其使用多見于史書職官志:
來源:《宋史·選舉志》《文獻通考》
來源:《漢書》
“除正”是古代官僚制度中由代理轉為實授官職的正式程式,需經考核或任期屆滿方可實現,體現了古代職官管理的嚴格層級性。其釋義可綜合表述為:
解除臨時職務,正式授予實任官位。
參見:曆代正史《職官志》《選舉志》及《通典》《文獻通考》等政書。
關于“除正”一詞的解釋,綜合多個來源的信息可分為以下三部分:
一、曆史含義 該詞源于古代官職制度,指授予官員正式職位或轉正為實職官銜。例如《晉書·王猛載記》記載,前秦君主苻堅派王猛選拔人才,經考核後“授訖,言台除正”,即由尚書台正式任命為實職官員。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中明确解釋為“除為正官也”,即從代理轉為正式官職。
二、出處與用法 主要見于《晉書》《資治通鑒》等史書,屬于古代政治術語。其構詞法中“除”指任命官職,“正”指實職而非虛銜。例如:“簡召英俊,以補關東守宰,授訖,言台除正”。
三、其他注意事項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網)将其解釋為“排除邪惡,維護正義”的成語,但此釋義在權威古籍中未見依據。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誤用或混淆,建議以曆史文獻中的官職任命含義為準。
建議需要具體分析文本語境,若涉及古代職官制度則取原義,若現代使用需謹慎核查是否屬于新造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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