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言;流言;群體之言。《國語·晉語六》:“風聽臚言於市,辨祅祥於謡。” 韋昭 注:“風,采也。臚,傳也。采聽商旅所傳善惡之言。” 唐 劉禹錫 《上杜司徒書》:“飛語一發,臚言四馳。” 清 夏燮 《<中西紀事>原叙》:“爰取昔日所藏,詮次成帙,坿陳肊見,以當臚言,藉備異日史家之采擇。” 章炳麟 《代議然否論》:“總統之選,非能自庸妄陵獵得之,必其嘗任方面與為國務官者,功伐既明,才略既著,然後得有被選資格,故雖以全國人民臚言推舉,不至怐瞀而失其倫也。”
“胪言”是一個古典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傳語”“陳述”相關,主要用于正式或官方語境中。以下為具體解釋:
字義分解
文獻用例
根據《國語·晉語》記載:“風聽胪言于市”,意為通過市井傳言了解民情,此處的“胪言”指民間流傳的言論。另《漢書》提到的“九賓胪句”則展現了古代禮儀中上傳下達的傳話流程,體現其官方用法的嚴謹性。
應用場景
“胪言”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正式文體,如官方公告、禮儀程式中的信息傳遞。例如“胪情”指陳述心情,“胪傳”指逐級傳告,均強調正式性與層級性。
現代使用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罕見,僅在研究古籍或特定修辭時出現,需注意其古典色彩。
總結來看,“胪言”是古代對傳言或陳述行為的雅稱,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指向的傳達方向(如上對下或下對上)。
胪言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明代官員在奏報上附寫的正文内容。在明代,奏報是官員向朝廷上報事務的一種正式文件,而胪言則是奏報的正文部分。
胪言的字形結構是由背部(背)和雲部(雲)組成,其中背部是左邊的部分,雲部是右邊的部分。
胪言的總筆畫數為16畫。
胪言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的官方文件中,用于指代奏報的正文部分。胪言是由胪(lú)和言(yán)兩個字組合而成的。胪在這裡表示官員給朝廷報告事務的意思,言則表示語言、文字。
在繁體字中,胪言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胪言的字形與現代寫法基本相同。
1. 官員們在奏報中詳細陳述胪言,以期引起朝廷的重視。
2. 這份胪言内容詳實,将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一交代清楚。
胪笞(lú chī):指明代由監察禦史或巡按禦史進行的責罰官員的刑罰。
胪列(lú liè):指在文件或清單上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列舉。
奏報、奏疏、奏章
胪言的反義詞是“胪言”非胪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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