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罪寬宥。《後漢書·皇後紀上·明德馬皇後》:“帝感悟之,夜起仿偟,為思所納,卒多有所降宥。”《後漢書·張敏傳》:“ 建初 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 肅宗 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
“降宥”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降宥”意為減罪寬宥,即減輕刑罰并予以寬恕。其中“降”指降低、減輕,“宥”指寬容、赦免。例如《後漢書》記載,漢明帝因受馬皇後勸谏而“多有所降宥”,即減少了對部分罪行的懲罰。
文獻用例
詞義背景
“宥”在古漢語中常與司法相關,如“宥過”(寬恕過失)、“原宥”(原諒罪責)等。“降宥”結合了減輕刑罰與寬恕的雙重含義,多用于描述古代統治者或司法體系對特定案件的從輕處理。
現代使用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但可通過其含義理解古代文獻中的司法制度或赦免行為。例如研究漢代法律時,“降宥”反映了當時“慎刑”的思想。
若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後漢書》原文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降宥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寬恕、原諒。指因某種原因而對他人的過錯或過失不再追究、不再懲罰,給予寬容。
降宥的部首為阝,筆畫數為10。
降宥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儒家學說中的“寬恕”。在傳統儒家思想中,寬恕被認為是一種高尚美德,即忍讓、不計較個人得失,以和平理解對待他人的過錯。
降宥的繁體字為「降寥」。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降宥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在主要曆史文獻中,降宥的寫法和現代寫法相似,沒有明顯的差異。
1.他選擇降宥他人的過錯,希望能夠維持和諧的關系。
2.在家庭關系中,寬容和降宥是維系親情的重要因素。
降宥可以與其他詞語組成新的詞彙:
1.降低:減少、減小。
2.宥恕:寬恕、原諒。
寬恕、原諒、寬容。
追究、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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