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少漕運。《漢書·昭帝紀》:“朕閔百姓未贍,前年減漕三百萬石。” 顔師古 注:“減省轉漕,所以休力役也。”
“減漕”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複合詞,由“減”和“漕”構成,其核心含義與古代漕運制度相關。根據《漢語大詞典》和《中國曆史大辭典》的釋義,“減漕”指政府減少漕糧征收或漕運規模的行為,多見于災荒、戰亂或財政調整時期。
從詞義結構看,“減”表示削減、減少,而“漕”特指通過水路運輸糧食(即漕糧)的官方制度。結合曆史實例,例如清代《清會典》記載的“因災減漕”政策,可進一步理解該詞的實際應用場景。在具體實施中,“減漕”既包括臨時性減免受災地區的漕糧定額,如《清史稿·食貨志》中提到的“遇災則減漕以蘇民力”,也涉及長期性的漕運規模調整。
從社會影響角度,減漕政策常與民生救濟、賦稅改革相關聯。據《中國經濟通史》研究,清代道光年間因黃河泛濫實施的減漕措施,曾有效緩解了山東、江蘇等地的民生壓力。這類政策既體現古代政府的赈災機制,也反映了漕運體系在封建經濟中的重要地位。
“減漕”是古代中國的一項經濟政策,指減少通過水路(漕運)運輸糧食等物資的規模。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減”意為削減,“漕”指漕運(通過水路運輸稅糧至京城或指定地點)。因此“減漕”字面即減少漕運規模。
曆史背景
該政策最早見于《漢書·昭帝紀》記載,漢昭帝因“百姓未贍”(百姓生活困苦),于前一年“減漕三百萬石”。顔師古注釋強調此舉目的是“減省轉漕,所以休力役也”,即通過減少漕運來減輕民衆勞役負擔。
主要針對糧食運輸,涉及運河、河道等水路系統。漢代以降,漕運規模常隨王朝財政狀況調整,減漕成為緩解社會矛盾的重要手段。
注:以上解釋綜合《漢書》原文及曆代注疏,權威來源可參考中華書局版《漢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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