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體字。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論新文字》:“漢字拉丁化的方法一出世,方塊字系的簡筆字和注音字母,都賽下去了。” 馬可 《夫妻識字》:“識字牌上寫的是正筆字,我寫的是簡筆字,一樣的。”參見“ 簡體字 ”。
簡筆字指漢字在曆史演變過程中,通過減少筆畫數量、簡化結構形态形成的書寫形式,屬于漢字形體自然簡化的現象。其核心在于提升書寫效率,區别于現代官方推行的“簡體字”規範。以下是具體解析:
簡筆字是漢字發展中的非系統性簡化,源于日常書寫的便捷需求。例如“萬”簡作“萬”,省略原字形中的複雜部件。這種簡化具有自發性和漸進性,未形成統一标準,常見于手寫文獻或速記場景(來源:《漢語大字典》)。
保留字形輪廓,删除重複或非必要筆畫。如“⿔”簡化為“龜”,省略内部細節。
用簡單符號替代複雜部件。如“⿈”簡作“黃”,将“田”與“八”合并為“⺌”。
借鑒草書連筆形成新字形。如“⿓”簡作“龍”,源自草書筆勢(來源:《漢字源流精解字典》)。
簡筆字是曆時性書寫習慣,而簡體字是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确立的法定規範字形。例如“⿉”的簡筆字“術”未被納入簡體字規範,簡體字采用“術”(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甲骨文“⿓”(龍)有數十種異體,簡筆形态逐步淘汰繁複線條;隸書“⿂”(魚)簡化為四點底,均為簡筆演變的典型例證(來源:《漢字學綱要》)。
簡筆字是漢字書寫經濟性原則的體現,反映了文字適應社會需求的動态過程。其研究需依托字源學與書體演變,避免與現代簡體字概念混淆。
“簡筆字”指漢字中筆畫簡化、易于書寫的字形,通常與繁體字相對。以下是詳細解析:
定義
簡筆字指通過減少筆畫或簡化結構形成的漢字,目的是提升書寫效率與辨識度。例如“岩”是“巖”的簡筆字,“書”是“書”的簡筆字。
與簡體字的關系
簡筆字常被等同于“簡體字”,但嚴格來說,簡筆字是曆史上自然形成的俗體字,而現代簡體字是官方系統整理後的規範字。
簡筆字 | 繁體字 |
---|---|
筆畫簡化(例:台→台) | 原字形複雜(例:臺) |
多為民間俗字演變 | 傳統正式書寫形式 |
部分在簡化前已存在 | 官方規範字形 |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查字典()、漢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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