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pervise;control] 監督考察;監督檢舉
(1).監督察看。 漢 王逸 《<離騷>序》:“ 屈原 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厲國士,入則與王圖議政事,決定嫌疑,出則監察羣下,應對諸侯。”《後漢書·窦融傳》:“ 融 居屬國,領都尉職如故,置從事監察五郡。”《紅樓夢》第十四回:“這三十個每日輪流各處上夜,照管門戶,監察火燭,打掃地方。” 冰心 《寄小讀者》十二:“小朋友,請你們監察我,催我自強不息的奔赴這理想的最高的人格!”
(2).負有監督察看之責的官吏。 唐 元稹 《寄隱客》詩:“監察官甚小,發言無所裨。” 宋 王谠 《唐語林·識鑒》:“初 巖 為 淮南 崔鉉 度支使,除監察,十年不出京師,緻位宰相。”《宋史·劉摯傳》:“諫官禦史員缺未補,監察雖滿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而不預言責。”
鑒别;辨别。監,通“ 鑒 ”。 元 石子章 《竹塢聽琴》第二折:“你将那無顯驗的文書是監察,須不是俺 孔宣聖 遺留下。” 元 張壽卿 《紅梨花》第一折:“你豈知他那有志題橋 漢 司馬 ,怎不教人嗔怒發,是和非你心中自監察。”
“監察”一詞的含義可以從以下多個維度綜合解析:
監察(jiān chá)指對機關或公職人員的監督、考察及檢舉行為,核心在于通過督促和約束保障權力規範運行。例如《紅樓夢》中提到的“監察火燭”即為此意,強調對具體事務的監督。
監察是通過制度化手段對公權力進行約束的體系,兼具曆史傳承與現代法治特征,其核心在于“以權力監督權力”。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監察法》及憲法相關章節。
《監察》是一個由“監”和“察”兩個字組成的詞彙,它的意思是通過監督和調查來确保公正和透明的行為。它可以指監察機關的職能、監察制度、監察行為等。
拆分部首和筆畫:
《監察》的部首分别是“目”和“宀”,其中“目”是指眼睛或眼睛望過去的樣子,而“宀”是指屋頂。它由9個筆畫組成,其中“監”部分由4個筆畫構成,“察”部分由5個筆畫組成。
來源:
《監察》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秦朝。在秦朝,設立了專門的官員來監督和察看地方官員的行為,以确保政府的權威。這就是《監察》這個詞彙的起源。
繁體:
在繁體字中,“監察”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中,“監察”的寫法有所不同。例如,在秦朝,“監”字的上部分是一個水波形,下部分是一個田字形,表示官員察看田地。而“察”字的上部分是一個寸字形,下部分是一個戈字形,表示觀察和察看。
例句:
1. 監察機關對不法行為進行調查和審查。
2. 需要建立有效的監察制度,保證政府的廉潔和公正。
組詞:
監察組織、監察員、監察制度、監察機關、監察行為、監察調查。
近義詞:
審查、檢查、督察、監視。
反義詞:
違法、犯罪、違規、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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