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拜掃墳墓。《梁書·呂僧珍傳》:“ 僧珍 去家久,表求拜墓。”《元典章·吏部五·奔喪遷葬假限》:“除省親、拜墓、婚姻之事近後定奪外,據祖父母、父母喪亡并遷葬者,即係人子大事,合依舊例給假并除馬程。”
拜墓(bài mù)指在墳墓前舉行祭拜儀式,表達對逝者的追思與敬意。這一習俗貫穿中國古代禮制與現代民俗,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本義為雙手作揖、屈身行禮,引申為恭敬的禮節性行為。《說文解字》釋:“拜,首至地也”,強調以俯身叩首表達崇敬。
指埋葬逝者的處所。《禮記·檀弓》載:“古也墓而不墳”,早期墓葬無封土标識,後演變為地表築墳的形制。
漢代已确立“上冢”制度(《漢書·張良傳》),唐代将清明拜墓納入禮典(《大唐開元禮》)。今中國大陸、港澳台及海外華人社區仍延續此俗。
日本“墓參り”(hakamairi)、韓國“성묘”(seongmyo)均受中國古禮影響,成為本土化祭祖習俗。
拜墓行為蘊含“生死互通”的哲學觀,如《周禮》所載“以兇禮哀邦國之憂”,通過禮儀調和生死界限,傳遞孝道與家族延續的價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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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墓”是漢語中的一個傳統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拜掃墳墓,通常指在特定時節對先人墳墓進行祭掃、悼念的活動。以下是詳細解釋:
“拜墓”即“掃墓”,指通過跪拜、獻祭等方式表達對逝者的敬意與追思。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次出現,例如《梁書》記載呂僧珍因離家日久,上表請求回鄉“拜墓”;《元典章》也提到官員可因“拜墓”等事由申請假期。
“拜墓”反映了中國傳統孝道文化,尤其強調對祖先的追思與家族血緣的延續。古代官府甚至通過制度(如假期規定)保障這一習俗的踐行,體現出其在社會倫理中的重要地位。
近義詞包括“掃墓”“祭墓”,反義詞暫無明确記載。現代語境下,“拜墓”多用于書面或曆史描述,口語中更常用“掃墓”。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喪葬禮儀或具體文獻出處,可查閱《梁書》《元典章》等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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