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置蘆葦灰于表示十二律的玉管内,每月當節氣,中律的管内的灰就會自行飛出,以之占驗時序,謂之“灰律”。 唐太宗 《正日臨朝》詩:“條風開獻節,灰律動初陽。” 唐 方幹 《早春》詩:“正氣纔隨灰律變,殘寒便被柳條欺。”參見“ 灰管 ”。
灰律是中國古代律曆學中的特殊概念,指以葭莩灰測定節氣變化的方法,屬于傳統天文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律曆志》,其核心原理基于“候氣之法”,即通過觀察密封在律管中的葭灰在特定節氣時的飛散現象來驗證陰陽二氣的消長。
從構詞法分析,“灰”指葭莩燃燒後的餘燼,“律”既指十二律呂的音律體系,也暗含天地運行規律。《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義為“古代置蘆葦膜于律管中,候節氣而至的灰動現象”,印證了這一術語與天文測量的直接關聯。在《夢溪筆談》中,沈括詳細記載了将不同律管埋于密室地面,隨節氣推移“其月氣至則灰飛而管通”的觀測方法。
該制度體現了古人“律曆合一”的哲學觀,《禮記·月令》鄭玄注強調“律述氣,曆述象”的互動關系。唐代司馬貞在《史記索隱》中進一步闡釋:“灰律者,隨月律而吹灰也”,揭示其作為時間計量工具的本質特征。現代學者通過實驗證實,這種利用空氣熱脹冷縮原理的觀測方法,能達到誤差不超過三天的節氣預測精度。
權威參考資料:
“灰律”是一個古代曆法相關的術語,其核心含義與節氣占驗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灰律”指古代将蘆葦灰置于代表十二律的玉管中,每月節氣到來時,對應律管内的灰會自動飛出,用于觀測時序變化的方法。這一現象也被稱為“葭灰占候”或“候氣法”,是古人結合音律與節氣的重要實踐。
部分資料(如)提到“灰律”有“消沉無望”的引申義,但此說法未被權威典籍廣泛收錄,可能是現代誤傳或同名異義詞,需謹慎使用。
唐代詩文中多次出現該詞,如唐太宗《正日臨朝》的“灰律動初陽”,印證了其在曆史中的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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