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韻學名詞。以一字音為代表,把收音相同的字與此字歸為一類,稱攝音或攝。分攝之法,肇端于 宋 司馬光 《切韻指掌圖》所分之二十圖及 宋 鄭樵 《通志·七音略》、《韻鏡》之四十三圖,但無攝音之名,每類亦無标目之字。 元 劉鑒 《切韻指南》始分十六攝。《康熙字典》卷首所引之《字母切韻要法》則分十二攝。方言不同,師承各異。
“攝音”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音韻學專業術語
指以某個字音為代表,将收音相同的字歸類為一類的方法。該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司馬光《切韻指掌圖》的二十圖分類,後經元代劉鑒《切韻指南》發展為十六攝體系。例如:
二、網絡或日常引申義
部分詞典提到“攝音”可理解為“偷聽聲音”,即暗中竊聽他人對話的行為。此用法多用于描述秘密監聽場景,常見于文學或口語表達,但需注意:
建議在學術讨論中優先采用音韻學定義,其他場景需根據語境進一步确認。
攝音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彙,包含以下信息:
拆分部首:攝(攵)音(音)
拆分筆畫:攝(12畫)音(9畫)
來源:攝音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音律學中,用于表示調音法。在古代音律學中,攝音是調整音律的方法之一,用來保持音樂演奏的準确性。
繁體字形:攝音(繁體字)
古時候漢字寫法:攝音在古代的漢字寫法略有不同,以“朝”和“有”相間的形式組成,表示通過調整聲音的方向和力度來産生不同的音高和音質。
例句:他通過攝音的技巧,将一首原本平凡的歌曲演繹得極富感染力。
組詞:攝影、音樂、攝像、攝影師、聲音等。
近義詞:調音、調音器、調弦、調諧等。
反義詞:失音、破音、失調、雜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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