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孔雀翎。 ********* 《紅燭·稚松》:“他散開了藏着金色圓眼的,海綠色的花翎--一層層的花翎。” 郭沫若 《鳳凰涅槃·群鳥歌》:“孔雀:哈哈!鳳凰!鳳凰……從今後請看我花翎上的威光!”參見“ 孔雀翎 ”。
(2). 清 朝以孔雀羽制成拖在帽後表示官品的帽飾。本來由皇帝賜給建有功勳的人或貴族,後來五品以上的官就可以出錢捐花翎戴。花翎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别,以三眼花翎為最貴。 清 黃遵憲 《馮将軍歌》:“ 江 南十載戰功高,黃袿色映花翎飄。” 王闿運 《振威将軍武提督碑》:“克 萬載 、 袁州 ,胸面四創,擢千總,并賞花翎,自此名顯。” 老舍 《神拳》第四幕:“我,頭品頂戴,三眼花翎,給你請安啦!”
花翎是清代官員禮冠上特有的孔雀翎裝飾,代表官階等級與功勳榮譽。其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定義與起源
花翎又稱"孔雀翎",是清代冠服制度中綴于朝冠頂部的羽飾,最早可追溯至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欽定冠服則例》。其核心作用在于"辨等威,昭品秩"(《漢語大詞典》2023版),通過翎眼數量與材質區分官員品級。
結構特點
完整花翎由三部分構成:根部為銅鎏金翎管,中部為藍孔雀尾羽制作的翎枝,末端綴有鮮豔的翎眼。單眼翎至三眼翎的等級差異,取決于尾部翎眼的天然環狀斑紋數量(《中國古代服飾研究》,1981)。
等級制度
據《清會典》記載,三眼翎僅限貝子以上宗室及有特殊軍功者佩戴,雙眼翎授予鎮國公、輔國公及二品以上高級武官,單眼翎則為五品以上官員及侍衛專用。文臣須經特恩賞賜方可佩戴,如林則徐曾因禁煙功績獲賜單眼花翎(《清史稿·輿服志》)。
曆史演變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起實行"捐翎"制度,允許官員通過捐納獲得藍翎(無眼翎)。鹹豐後隨着財政危機加劇,花翎賞賜逐漸泛濫,至光緒朝已失去原有等級權威性(《中國官制通史》,2005)。
文化象征
在文學作品中,花翎常作為身份隱喻符號,如《紅樓夢》北靜王"頭上戴着潔白簪纓銀翅王帽"的描寫,以及晚清小說《官場現形記》中"摘去頂戴花翎"的懲戒場景,均體現其社會文化意涵(《中國服飾文化辭典》,1992)。
花翎是清代官員禮帽上的重要裝飾品,具有嚴格的等級象征意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結構 花翎指用孔雀尾羽制成的冠飾,綴于官員帽頂後方,與頂戴(帽頂寶石)共同構成官階标識。翎管通常由白玉或翡翠制成,用于固定孔雀翎毛。
等級制度 • 單眼花翎:基礎等級,常見于五品以上官員 • 雙眼花翎:授予鎮國公、輔國公等高級貴族 • 三眼花翎:最高等級,僅限貝子、固倫額驸等皇族成員或功勳卓著者佩戴
授予規則 原為皇帝特賜給功臣或貴族,後五品以上官員可通過捐納獲得單眼花翎資格,但雙眼、三眼花翎仍需特殊功勳才能獲得。離職時需摘除,非終身榮譽。
曆史演變 早期嚴格按軍功授予,如馮子材因戰功獲賞。清中後期逐漸放寬,出現捐納制度,但高階花翎仍受嚴格控制。
特殊類别 另有藍翎(鹖鳥羽毛)作為次等冠飾,供六品以下官員使用,與花翎形成等級區分。
注:部分網頁(如)提及的"容貌美麗"為成語引申義,與清代官制無直接關聯,此處不作主要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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