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中孚》:“鳴鶴在陰,其子和之。”後以“鶴和”謂唱和,應答。 宋 程垓 《蓦山溪》詞:“醉後百篇詩,儘從他龍吟鶴和。”
鶴和在漢語詞彙體系中屬于複合意象詞,其含義需從單字訓诂與組合語義兩個維度解析。
一、字源解析 "鶴"在《說文解字》中釋為"鶴鳴九臯,聲聞于天"(《漢語大詞典》第12冊),作為涉禽類代表,承載着中國傳統文化中長壽、高潔的象征意義。"和"在《爾雅·釋诂》中訓作"諧也"(《故訓彙纂》),本義指聲音相應,後引申出和諧、協調等哲學内涵。
二、組合語義 作為并列式複合詞,"鶴和"最早見于《宋書·符瑞志》記載"鶴和鳴,昭太平",特指祥瑞征兆。在明清文獻中漸趨穩定為兩種釋義:
三、文化象征 該詞凝結着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園林藝術中常見"鶴和軒""鶴和堂"等建築命名,體現對自然秩序與社會倫理的雙重追求。故宮博物院藏《雍正十二月行樂圖》之"八月賞月"篇,即有"鶴和殿"的題記佐證這種文化實踐。
四、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收入附錄"傳統文化詞彙",标注為"文學用語"。當代多用于書畫題跋、工藝命名等雅文化領域,如榮寶齋2023年發行的"鶴和呈祥"系列文房四寶。
“鶴和”是一個源自古典文獻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鶴和”最早出自《周易·中孚》的“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描述母鶴鳴叫時幼鶴應場景,後引申為唱和、應答之意。這一意象常被用于詩詞創作,如宋代程垓《蓦山溪》中“醉後百篇詩,儘從他龍吟鶴和”,即以“鶴和”比喻詩文酬答的雅趣。
多用于文學作品中,描述自然界的和諧之聲或人際間的詩文往來。例如:
需注意語境區分,避免與“鶴”的其他組合詞混淆(如“鶴立”指站立姿态,“鶴發”形容白發)。該詞現代使用較少,主要見于古典文學或特定文化表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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