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官場舊例:禦史大夫往往拜相,如任命禦史大夫百日内而改由他人拜相,則視為禦史台之恥,謂之“辱臺”。《新唐書·李景讓傳》:“﹝ 景讓 ﹞為大夫三月, 蔣伸 輔政, 景讓 名素出 伸 右,而 宣宗 擇宰相,盡書羣臣當選者,以名内器中,禱 憲宗 神禦前射取之,而 景讓 名不得。世謂除大夫百日,有他官相者,謂之‘辱臺’。 景讓 愧艴不能平,見宰相,自陳考深當代,即拜 西川 節度使。”
“辱台”屬于現代漢語中的組合詞,其核心語義需從“辱”和“台”兩個語素的組合關系進行解析:
一、語義溯源
二、組合語義 該詞組的完整語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三、使用規範 根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要求,涉及地域指稱時應嚴格遵守“一個中國”原則,避免使用可能産生歧義的簡稱組合。對于曆史建築相關的表述,建議使用“損毀文物”“破壞古迹”等規範性表述。
“辱台”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主要源于唐代官場制度:
基本定義
該詞指唐代禦史台官員(禦史大夫)若未能在任職百日内升任宰相,而由他人拜相,則被視為禦史台的恥辱。這一制度反映了當時官場對晉升時效的特殊要求。
曆史出處
源自《新唐書·李景讓傳》記載的案例:李景讓任禦史大夫三個月後,因宰相人選未通過特定儀式(神禦前射名)被選為西川節度使,引發“辱台”之說。
制度背景
唐代禦史大夫常作為晉升宰相的過渡職位,若百日未拜相則會被視為能力不足,導緻整個禦史台機構蒙羞。這一現象與唐代中樞權力結構密切相關。
現代誤讀辨析
個别非權威資料提及該詞涉及對台灣的貶義(如),但此解釋缺乏曆史文獻支撐,且與原始典故無關,建議以古代官制釋義為準。
建議查閱《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史書獲取更完整的唐代官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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