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大聲呼叫。 宋 蘇轼 《奏劾巡鋪内臣陳慥》:“貢院今月三日,據巡鋪官捉到懷挾進士共三人,依條扶出,逐次,巡鋪官并令兵士高聲唱叫。” 元 無名氏 《貨郎旦》第一折:“你若不還他禮,他要唱叫起來,就不像體面了。” 元 楊暹 《劉行首》第二折:“走将來唱叫麄豪,口不住絮絮叨叨。” 元 李行道 《灰闌記》楔子:“母親,似這等唱叫,幾時是了,不如将女孩兒嫁與 馬員外 去罷!”
(2). 宋 代民間曲藝的一種歌唱形式。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衆伎》:“唱叫,小唱。謂執闆唱慢曲,曲破大率重起輕殺。”
"唱叫"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高聲叫嚷或争吵,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高聲叫喊
指大聲呼喊、喧嚷。古時多用于描述市井喧嘩或争執時的聲響狀态。
例:《金瓶梅詞話》第八十六回:“你休稀裡打哄,做啞裝聾!自古蛇鑽窟窿蛇知道,各人幹的事兒各人心裡明。金蓮,你休呆裡撒奸,兩頭白面,說長并道短,我手裡使不的你巧語花言,幫閑鑽懶!沒的羞!西門慶死了,家中無主,你今日就唱叫起來。”(此處“唱叫”指潘金蓮的吵鬧争執)
争吵、喧鬧
引申為因争執而大聲喧嘩,含貶義。
例:元雜劇《冤家債主》第一折:“你待要沙糖拌蜜吃,我如今吐的你要唱叫揚疾。”(“唱叫揚疾”為固定搭配,意為高聲吵鬧)
二字複合後強化“高聲喧嚷”的意象,常見于宋元白話作品,反映市井生活的嘈雜場景。
固定搭配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基本消亡,僅存于方言或仿古語境。其語義由“吵鬧”“叫嚷”等詞替代。
(注:因古籍釋義需紙質工具書佐證,此處未提供鍊接,讀者可查閱上述權威辭書獲取詳實例證。)
“唱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大聲呼叫、吵鬧
指高聲喊叫或喧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的場景描寫。例如:
宋代民間曲藝形式
屬于“小唱”的一種,表演者執闆吟唱慢曲或曲破(宋代曲調類型),風格以“重起輕殺”為特點,節奏舒緩,適合淺斟低唱的場合。
現代漢語中,“唱叫”的曲藝含義已不常用,更多保留在古籍研究中;而“高聲呼叫”的用法可通過文學作品了解其曆史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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